索引号: | 002489786/2025-2772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统计 |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23〕41号)要求,杭州市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杭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4月23日,成立杭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6万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布局、规模及效益,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数字经济、研发活动、绿色转型、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的新进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范例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杭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查全单位、查准结构、查实总量”工作目标,在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国家综合试点,同步开展市级试点,并指导各区、县(市)结合地域特色开展县级试点,通过全流程模拟和关键环节推演,为普查顺利实施提供重要参考。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先对全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再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依托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进一步优化数据采集与审核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市注重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针对入户难、取数难问题,推广非一套表单位普查台账,积极帮助企业填准填实;编印《普查登记填报指南》《普查登记易错指标取数表》等资料,方便普查人员即时查询;将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7个主要指标分解为24个提问技巧,有效提高登记质量。全市各地积极创新,采用AI填报问答、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夯实全市统计工作基础,有效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市域实践。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动态监测采集进度和数据质量,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评估数据。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总体来看,杭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9.8万个,从业人员716.2万人;个体经营户55.3万个,从业人员140.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