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
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5- 06- 06 10: 53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民发〔2025〕35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底前由杭州市民政局(或以本局为主联合相关部门发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集体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废止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宣布失效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拟修改的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杭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