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审判工作、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全面梳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会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全面报告了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在大气环境方面,市区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2%,完成省定30.2微克/立方米的考核目标;水环境方面,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功能区达标率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4年保持100%;生态经济绿色转型方面,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7.4%,以占全省14%的能耗贡献了全省24%的GDP。
去年,我市入选全国首批25个碳达峰试点城市,连续18年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连续9年荣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连续8年获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2次获金鼎,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2年提升、得分和排名均创历史新高。
为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根源治理、合力治理,今年全省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将报告主体从政府拓展到“一府两院”。会上,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走上报告席,向大家汇报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成果和未来思路。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自202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绿色发展等重点提升审判工作质效。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市法院共审结环资案件1万余件。其中国家级典型案例5个,省级典型案例5个,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律、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中,有9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高标准农田数字监督等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临安区检察院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立“天目护益”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站,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层检察工作窗口。
值得注意的是,流域、山林等生态系统的治理保护,往往需要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以千岛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为例,市法院与安徽黄山中院建立“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市检察院牵头浙皖2省7地的检察院,构建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检察协作机制,助力新安江—千岛湖跨界水体联保共治。
充分提升人大监督精准度实效性
听取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既是对生态工作的监督检验,也是推进这项工作的具体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参照省人大有关做法,针对我市情况,提出了27项市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大气扬尘治理和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监督。全市各级人大也因地制宜,按照“一地一重点,一地一品牌”目标,分级分类确定各地监督重点。
生态环境好不好,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推动听取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取得实效,需要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在全面调研、听取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了‘开门调研、开门审议、开门监督’的理念。”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赴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等地的代表联络站、召开专委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邀请部分社会人士、行业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现场调研,并计划在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中向社会同步公开有关情况。
“四督联动”机制也在听取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中得到充分应用,根据实际情况,联动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行业部门进行监督,对市监委、市审计局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有关部门履职履责和审计情况,市信访局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并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调研和审议,就生态环境质量、体制机制建设、绿色低碳转型、部门责任意识、公众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建议。
例如,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监督指标体系和相关数字化监督场景,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完善具有我市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热点问题,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和大气扬尘治理、邻避设施、断头河和小微水体问题,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