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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
时间:2025-06-23 11:0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35号,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我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于2025年6月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就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支队在制定《实施办法》时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转变治理模式,突出事前预防 当前,杭州正在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出台《实施办法》,有利于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实现消防治理模式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型,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助力城市发展,提升治理能力 杭州人口分布集聚度高、产业布局密集度高,如高层建筑约2.8万栋,大型商业综合体120余处。加之老旧小区、出租房致灾因素仍大量存在,新型储能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火灾风险居于高位,治理工作面临挑战。出台《实施办法》,有利于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好地适应超大城市实际、适应人民生产生活需求。 (三)深化改革创新,顺应机制变革 近年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省“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同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产品,进一步催生了消防工作新质生产力和战斗力。出台《实施办法》,有利于消防工作更好地融入社会治理、融入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治理体系,优化消防公共服务,建强消防救援力量,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年度十万人火灾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7年,全市基本实现消防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为杭州市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共分为六部分。除总体目标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消防责任体系 围绕事前主动预防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杭州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夯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发挥各级消防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明确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镇街消防组织领导和赋权执法等方面要求,强调基层网格力量作用发挥。 (二)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围绕重点场所和区域火灾防控,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整治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加快改造提升一批消防安全不托底的高层住宅小区。完善“生命通道”全流程治理,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落实《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开展非接触式、智能化执法等工作。 (三)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围绕杭州城市发展现状,充分发挥我市在科技创新、数据资源、人才储备等方面独特优势,明确相关部门给予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业务支持,优先保障消防救援设施用地需求,加强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推进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等社会消防组织和队伍建设,拓展机器人、无人机等先进装备、产品在消防领域应用场景。 (四)夯实综合保障体系 围绕消防队伍建设新形势,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消防队伍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对消防干部转岗交流、退出消防员安置、消防救援人员在职教育培训、挂职锻炼,以及比武竞赛、优先优待、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更大支持。 四、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适用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五、操作方法 各地、各部门从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以及加大组织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实现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部门 解读单位: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部门: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联系方式:0571-8958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