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
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5- 05- 08 17: 18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房公委〔202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关于公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5号)中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doc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doc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doc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