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5744444/2025-2770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单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杭州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5-27 16:20      来源: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赵海艇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聚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聚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聚力提升为部队服务质效,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军地合力、军民同心,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定位,扎实做好我市新时代双拥工作,持续擦亮杭州双拥工作金名片,已第八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3月29日专门召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游局、市金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及有关驻杭部队等负责人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拥军优属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一是优待政策法规宣传问题。市、区县(市)两级双拥办一直高度重视双拥宣传工作,坚持把双拥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双拥宣传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保障,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传递双拥情怀,着力打造“共享双拥”特色品牌,为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以2023年、2024年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契机,分别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考评验收迎检和双拥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迎检工作的通知》等两个文件,部署落实新时代双拥宣传工作。二是带薪休探亲假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于2022年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114号),对相关待遇作了明确规定。每年定期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将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规定纳入检查事项。同时,结合日常主动检查和举报专查,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目前,探亲假的主要文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规定颁布于1981年,目前尚在使用中。军属探亲主要适用第三条,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但是需符合条件,即: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与1981年相比,当前社会的交通便利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在适用依据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军属可能会和用人单位引发争议或者纠纷。三是下一步宣传重点工作。以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契机,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督促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结合“开工第一课”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带薪年休假制度宣传,对用人单位和军属的争议做好调解引导,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好政策落实的建议。一是政策法规落实问题。狠抓政策落实,提升军人军属满意度,是做好我市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坚持从政治上关爱、从政策上倾斜,用心用情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着力解决“三后”问题,让现役军人无后顾之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实际,编制发布《杭州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并实施《关于加强我市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慈善拥军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确保各项机制落地落实。2023年底前,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制定出台杭州市退役军人享受公共交通优待实施细则,杭州籍退役军人(含常住非杭籍退役军人)和“三属”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不断增强。二是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落实问题。推进军人子女入学入园政策服务“三部曲”:“送策入部队”“一对一上门服务”“网络咨询专项通道”,实现专人服务、一门解决,百分百确保有入学需求的,优先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加强对区县招生工作的指导,为驻杭部队军人子女入学提供多样化的选择,由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军人子女户籍和住房、军职军功以及个人意愿等具体情况,在区公办中小学进行统筹安排,优先供部队军人子女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作战部队,其中的营主官一职也参照团级干部,享受团级干部待遇进行照顾。军人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事项不实行网上申请,实行一窗受理,军地多部门联合审查,一次办结。不留存涉军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及中考分别予以相应照顾。2023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享受军人子女优待政策267人,初中91人,中考加分93人。三是为现役军人家属办理《现役军人军属优待证》的建议。目前从国家及省层面或其他省市,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或借鉴,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我们会将不断拓展。四是下一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落实工作。努力提升为驻杭部队军人子女入学服务水平,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区、县(市)招生工作的指导,妥善落实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四、关于解决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地铁、公交手续繁琐、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建议。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杭州不断完善军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为军人出行提供便利。一是退役军人方面。2023年12月20日起,持优待证的杭州市户籍退役军人以及常住杭州市的非杭籍退役军人在我市扫码即可免费乘坐本市境内轨道交通(起点和终点均位于杭州范围内的线路)、公共汽电车和水上巴士。二是现役军人方面。杭州自2021年12月1日起,为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办理“杭州通·戎耀卡”,军人可刷卡免费乘坐杭州市区普线公交车、轨道交通、水上巴士。考虑到信息安全,该项工作目前在试点中。办卡按照自愿办理原则,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政治机关负责“杭州通·戎耀卡”办理对象的审核、申请和动态更新,指定专人到杭州市国防动员服务中心办理。三是关于优化现役军人地铁换票程序问题。针对现役军人地铁换票程序问题,经与杭州警备区、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市地铁集团等单位协商,已于3月8日正式下发《关于优化现役军人乘坐地铁换票程序的通知》,要求地铁集团简化现役军人换票登记内容,取消现役军人证件拍摄操作,仅登记证件类型或名称,发放免费单程票刷卡乘车,避免军人信息泄露。四是关于现役军人地铁“亮证通行”问题。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检查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对乘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且安检位置均是按《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进行规定设置。目前杭州地铁车站安检位置有出入口通道安检和站厅安检两种方式,若直接“亮证”从绿色通道通行,乘客至站厅安检类型的车站乘车时,部分绿色通道不在安检范围内,存在运营安全风险;若乘客先至安检机进行安检再折返至绿色通道通行,与正常乘客出行流线产生冲突。同时,地铁四期将采用智能化管理模式,不再设置地铁绿色通道。此外,“公安干警亮证过闸”,是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进出地铁收费区域,为执行日常公务需要。鉴于上述原因,不建议现役军人乘坐地铁“亮证通行”。

五、关于打造“军属之家”“双拥社区”等杭州拥军优属专属品牌的建议。2021年以来,我市深入落实《关于新时代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意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军民共建工作,广泛开展社会拥军活动,引导各类主体参与拥军优属,搭建军地互相沟通、信息互通的平台,推动行业拥军、基层拥军、企业拥军走深走实。2023年初,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拓展新时代基层双拥共建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年终评选了27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及浙商银行等19家社会化拥军企业(社会组织)为“新时代基层双拥共建示范点”。2024年,重点以“弘扬双拥传统,构建和谐村(社区)”为主题,积极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活动,丰富活动载体,传承红色基因,联动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现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围绕驻军部队打造具有本地特色亮点的基层双拥军民共建双拥村(社区)。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新时代双拥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拥军优属政策法规落地落实,坚持守正创新,以双拥创建实效,推动我市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双拥工作争当全省示范,确保全市双拥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奋力实现第九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双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