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5-2769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办函〔2025〕1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4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要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科学设计立法项目,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积极创新制度措施,突出杭州特色,推动我市制度建设出新出彩。坚持民主立法,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法规、规章草案稿及其说明等材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积极拓展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主动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相关企业等对法规、规章草案稿的意见。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规章,要按规定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坚持依法立法,要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设置有关权利义务的内容。法规、规章内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确保立法项目进度
列入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法规、规章要按计划出台,各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不能按计划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列入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的法规、规章,责任单位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草案稿或调研报告,于2025年10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法规、规章送审稿,由市司法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起草。
未列入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要及时拟定草案稿和起草说明,并附有关背景资料,经市司法局论证和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委报告,并根据市委意见作出调整。
三、合力推进立法工作
在法规、规章起草过程中,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牵头起草单位要主动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协调和沟通,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牵头起草单位要在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市司法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把握好、协调好单位间的分歧意见。经充分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市司法局要列明各方理由和依据,提出倾向性意见,报请市政府决定。同时,起草单位、市司法局要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按时完成审查任务。
附件:杭州市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杭州市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水上交通条例(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市交通运输局 | 1月下旬 |
2 | 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 | 富阳区人大常委会 富阳区政府 | 1月下旬 |
3 | 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月上旬 |
4 | 杭州市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余杭区人大常委会 余杭区政府 杭州良渚遗址 管理区管委会 | 4月上旬 |
5 |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 市建委 | 4月上旬 |
6 |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 市住保房管局 | 4月上旬 |
7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修订) | 滨江区人大常委会 滨江区政府 | 6月上旬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原名称:杭州市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市住保房管局 | 4月中旬 |
2 | 杭州市社会保障卡和市民码融合应用促进办法(暂名,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市人力社保局 | 4月中旬 |
3 | 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 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 4月中旬 |
4 |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 | 市建委 | 4月中旬 |
二、预备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 | 市发改委 |
2 | 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条例 | 杭州临空经济 示范区管委会 |
3 | 杭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
4 | 杭州市科技创新条例(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同时废止) | 市科技局 |
5 | 杭州市机关运行资产管理条例 | 市机关事务局 |
6 | 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 市建委 |
7 |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修订) | 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
8 | 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修订)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9 | 杭州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市林水局 |
10 | 杭州市消防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低空交通管理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2 | 杭州市公共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杭州市极端天气应对规定 | 市气象局 市应急管理局 |
4 | 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修订) | 市人防办 |
5 | 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市司法局 |
三、调研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条例 | 市发改委 |
2 | 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 市经信局 |
3 | 杭州市质量促进条例 | 市市场监管局 |
4 | 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 | 市司法局 |
5 |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 | 市生态环境局 |
6 | 杭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7 | 杭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 市生态环境局 |
8 |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修订) | 市交通运输局 |
9 | 杭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 | 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条例 | 市建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 | 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2 | 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修订) | 市建委 |
13 | 杭州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 市市场监管局 |
14 | 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 | 市园文局 |
15 | 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修订) | 市园文局 |
16 | 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 | 市民政局 |
17 | 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 | 市民政局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 市体育局 |
2 | 杭州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实施办法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杭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消防救援办法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4 | 杭州市千岛湖水域保护办法 | 淳安县政府 |
5 |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修订)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