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入实施“添翼计划”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 ||||||||||||||||
时间:2025-04-10 15:19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浏览次数: | ||||||||||||||||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自2016年浙江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实施“添翼计划”项目以来,我市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才等资源优势,向有康复意愿和康复训练指征的7-18周岁贫困家庭儿童提供集中康复训练服务,取得了扎实的成效,提高了儿童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应对能力,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背负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2024年底,民政部联合中国残联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5号),进一步加强了困境残疾儿童的精准关爱服务。近期,在总结杭州市儿童福利院、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余杭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临平区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富阳区社会福利中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深入实施“添翼计划”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推进“添翼计划”项目扩面提档、迭代升级。 二、主要依据 1.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5号) 2.民政部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4〕35号) 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实践活动的通知》(浙民福〔2021〕67号) 三、制定程序 我局于2024年12月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对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25年1月,形成初稿,在组织相关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专业人员座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2025年2月18日至24日,向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征求意见,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共计16条,其中无意见13条,已采纳(含吸收优化)3条。2025年3月3日至3月12日,通过杭州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至征集结束未收到相关意见。之后,由法规处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经过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 《方案》进一步拓展“添翼计划”康复对象,具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困境儿童,在原“添翼计划”实施对象为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和康复意愿的7-18周岁困境儿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户籍范围拓展到“浙江省内户籍”,同时把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并纳入,体现“省内同享”。第二类是流动儿童重点关爱对象,体现公共服务“随人走”的具体实践,符合《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明确的“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更加公平、便利、优质的服务”的原则导向。第三类是杭州市户籍范围内患重病或罕见病或孤独症儿童,主要面向自负医疗、康复费用支出超5万元/年或单亲家庭、由亲属照护(监护)等存在实际监护不足问题的儿童,对“添翼计划”实施对象进一步扩面,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和精神等多重负担,以体现“市内优享”。第四类是扩面服务其他儿童,鼓励具备杭州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质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将困境儿童类别服务对象拓展至18周岁以下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通过建立健全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等方式,向我市对口帮扶、支援和区域合作地区的患重病、罕见病、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以进一步顺应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改革试点服务对象扩面,以及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深化“开门办院”的需要,体现“跨省联享”。 (二)主要内容 《方案》在浙江省民政厅每年统一部署实施“添翼计划”基础上,不断织密服务圈层、细化服务维度、拓展服务链条、整合服务资源、构建服务闭环,具体提供功能评估、综合康复、集中养育、职业训练、特长培养、同伴教育、家长培训、入户指导、社区融合、社会支持共十项服务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建强联动保障机制。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教育、财政、卫健、医保、残联、妇联等部门的紧密联动,指导属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实施“添翼计划”为契机,深化“开门办院”。 二是建强规范运行机制。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大服务供给,结合康复需求增加服务任务,配套延伸服务项目,统一应用“西湖护童”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服务计划、招募服务对象。 三是建强社会参与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慈善信托、公益创投项目等方式,积极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添翼计划”项目长效发展。 四是建强创新发展机制。各地要鼓励“添翼计划”实施机构加强与康复科技企业、专科医院、专业康复机构、公益慈善组织、专业定点康复机构、高校和研究机构等的合作共建,推动“添翼计划”与科技、公益深度融合。 五是建强监督管理机制。“添翼计划”实施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捐赠资金等资金,建立健全“需求评估-康复训练-服务改进-效果评估-跟踪督导”服务闭环,杜绝“添翼计划”与“明天计划”“光明工程”服务、补贴同期重复享受。 五、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文件适用于符合服务条件、有康复需求的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患重病、罕见病、孤独症儿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添翼计划”是在不改变监护人法定义务的前提下,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才等资源优势,对困难家庭患重病、罕见病和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养育、康复、心理关爱等的项目。 七、注意事项 建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阅读深入实施杭州市“添翼计划”行动方案。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尚宇虹 联系电话:0571-89586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