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启动新一期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余杭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可以登记了,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3月20日。
配租面向哪些家庭?
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余杭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和实物配租新申请家庭)。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一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第四档)。
其中,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第一、二、三档保障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有住房的家庭只可享受租赁补贴,不予进行实物配租登记。
房源在哪?
本期配租项目为航行前宸湾、溪上俪庭、蒲荷芸邸3个小区,均为商品房逐宗配建房源,房源总套数为226套,预计2025年5月可以入住,项目基本信息见下表:
注:同一户型房源实际空间布局可能存在差别,户型图内家具布置及尺寸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房屋实际为准,租金标准按照《关于余杭区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执行。注:第一、二档,单人户和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三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第三、四档,单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
如何登记?
本期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日—3月20日。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以由主申请人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杭州市民卡”APP,实名认证后进入【市民码】,下拉至底端进入【余杭区】-【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登记】-【公开房源登记】;或通过“看余杭”APP-【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登记】-【公开房源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登记期间,如家庭成员发生变动,需重新进行登记,以最后一次登记信息为准。
未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应先申请实物保障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再进行报名登记,实物保障资格申请如下:
● 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通过我区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地所在社区申请;
●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入“杭州市民卡”APP或“看余杭”APP,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申请】进行资格申请。
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登记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实物配租,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登记。
参与本项目登记并完成摇号的保障家庭,因房源位置、户型等原因放弃选房的,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如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租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完成选房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租赁合同生效前可继续领取租赁补贴,租赁合同生效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租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原则上不予办理退租手续。
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动态核查,经复核发现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应按规定退出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