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70123769/2025-2767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气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5-03-10 14:33 来源:杭州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杭州属雷电易发、多发地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我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已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主动委托具有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持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在浙江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通过“浙里防雷安全”小程序报告人员、设备、项目等信息。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使用“浙里防雷安全”小程序开展检测活动,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五、在浙从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可通过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zj.cma.gov.cn)通知公告栏或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www.qgfljg.cn)查询。
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571-89582321。
杭州市气象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