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5-2767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5〕31号 成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时间:2025-03-10 14:2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杭建研〔2025〕2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杭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域,重点面向城市存量空间。

(二)规划期限: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积极落实国家城市更新工作要求及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以支持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导向,通过城市更新赋能新时期杭州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加安全韧性和安居宜居、更富创新活力和文化魅力的城市。

(四)规划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助力发展,提升活力;传承历史,活化利用;安全韧性,坚守底线;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更新对象与潜力空间,更新任务与分层引导,更新策略与行动,更新片区实施与指引,区、县(市)更新指引以及更新机制与政策保障。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你委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