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当事人通过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网上征求意见的回复
时间:2024-09-23 15:20 来源: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4年9月5日至9月20日,市司法局将《关于当事人通过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448.html)。期间,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因与我局本次征求意见无关,不予采纳。


网上提交意见内容

购买【凤凰南苑拆迁安置房】未落实房改房政策的复议申请。负责购房办证单位,在2005 年收取,个人不知道什么类型经济适用房款,大家按购房单位要求:个人住房补贴购买不足部分自己补足,个人补足10多万至20多万。拖10年才给办证。大家问办理什么证?才拿出高价经济适用价格来历;杭州市府纪要【2004】212 号专门给6官方与开发商制定的3100超面积6000元不靠谱有限产权价格。提出不满意,感到脱离房改住房进入货币化国家军队地方政府所政策。请求市政府督查和邵市长,在2012 年17日批复;【不应该办理高价经济适用房性质产权证,】,政府同意改成【房改房】产权性质。负责购房单位仍然按高价经济适用房收费集体开高价经济适用房发票。多次年要求落实政策。不理。结果;造成了个户房屋档案四不像模糊不清的产权性质,进入不了杭房管理档案系,财产,精神维权费用造成极大伤害。2024年6月市府委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受理单位维持原始府纪要为提落实房改房政策。难道我们五十年代入伍老兵,八九十岁了,为保家卫国一辈子夫妇双方告老还乡不应该享受房改房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