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24-275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计财〔2024〕3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关于下达2024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4-09-23 10:36 来源: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残联,财政局:
根据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高标准实施杭州市“光明工程”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22〕45号)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年度康复服务需求、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现下达2024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287.50万元。
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和助明助行行动补助。各区、县(市)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报2024年度“2081104残疾人康复”预算科目,按规定拨付使用。
请各区、县(市)按照“光明工程”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成效。
附件:2024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
2024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金额 |
上城区 | 23.84 |
拱墅区 | 24.61 |
西湖区 | 21.80 |
滨江区 | 16.85 |
萧山区 | 37.95 |
余杭区 | 25.93 |
临平区 | 30.73 |
钱塘区 | 17.65 |
富阳区 | 26.68 |
临安区 | 28.95 |
桐庐县 | 11.84 |
淳安县 | 8.02 |
建德市 | 12.65 |
合 计 | 28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