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4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提〔2024〕24号 成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杭3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7-03 10:2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叶志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千岛湖保护管理进行立法保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千岛湖保护和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在现有《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基础上,将现有湖泊保护和治理比较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加强千岛湖立法保护,充分体现千岛湖特色,符合“先于、严于国家立法”精神。

2023年,我市委托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和湖泊研究所完成《浙江省千岛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我市已对该草案进行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并就立法主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事项与省司法厅进行对接汇报。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向省级部门争取将该项工作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感谢您对我市千岛湖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市门户网站(http://www.qdh.gov.cn/),了解千岛湖保护管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