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4-274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办提〔2024〕2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杭3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7-03 10:2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叶志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千岛湖保护管理进行立法保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千岛湖保护和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在现有《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基础上,将现有湖泊保护和治理比较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加强千岛湖立法保护,充分体现千岛湖特色,符合“先于、严于国家立法”精神。 | 2023年,我市委托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和湖泊研究所完成《浙江省千岛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我市已对该草案进行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并就立法主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事项与省司法厅进行对接汇报。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向省级部门争取将该项工作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
感谢您对我市千岛湖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市门户网站(http://www.qdh.gov.cn/),了解千岛湖保护管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