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4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4〕40号 成文日期: 2024-07-18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4-0011
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7-23 16:3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0月,市经信局编制印发《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1月,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建设杭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3年7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随着通用人工智能持续迅猛发展,人工智能发展呈现新范式,杭州作为全国人工智能发展领先城市有必要针对人工智能发展新重点补充出台更有力的政策举措。

二、制定依据

1.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杭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5. 《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从算力设施建设、模型开放生态、赋能实体经济、全产业链发展、人才队伍支撑等五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举措。

1. 支持算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算力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 加大融资贴息支持。对纳入政府统一布局的新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择优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给合作银行利息的50%,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3. 扩容算力券发放。每年“算力券”总额提升至2.5亿元。算力券按最高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30%给予用户企业补贴,单家企业每年算力券申领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

4. 支持模型合规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 支持模型开源社区建设。对模型下载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开发企业,按照贡献模型、算子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分档奖励。

6. 举办赛会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在杭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获奖选手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

7. 支持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人工智能赋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聚焦未来产业细分赛道培育创建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对其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8. 支持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示范。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制造业细分领域的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每年择优对不超过5个实现首次应用的优秀方案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9. 打造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围绕打造人工智能全产业链算力底座、模型基石和数据支撑,加强芯机联动、整零对接、产业协同,培育高性能芯片、高速光网络、高性能液冷服务器、人工智能算法、多模态数据集等一批细分领域产业集群。

10. 加强优质企业引育。围绕智能算力、大模型和应用赋能等全产业链领域,大力引育新势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杭州总部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11. 强化要素保障。布局建设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特色园区,鼓励区县给予租金减免、团队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引导“3+N”杭州基金群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

12. 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加强对人工智能人才支持。在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中,加大关注人工智能初创项目。

13. 实施人工智能企业专项授权。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细分赛道和关键核心环节,评选一批优质人工智能成长型企业,给予专项人才授权认定。

14. 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鼓励企业与在杭高校院所共建校企人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提升人工智能人才实践应用能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探索建立开放式培养平台。

四、适用对象

1.本政策适用于依法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

2.申报对象应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失信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经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所属区县(市)初审上报,市经信局审核、公示后,将资金分配到各区、县(市)。对于已获得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审核时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六、关键词解释

1.人工智能全产业链:上游为基础层,包括数据、算力等软硬件产品;中游为模型层,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分为通用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两类;下游为应用层,生成式人工智能可支持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在内的多种模态的内容生成和处理,并应用于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工业等领域。

2.算力券:算力是指处理数字信息的计算能力,是集信息计算力、网络运载力、数据存储力于一体的新型生产力。申报主体租用人工智能算力资源(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在政务应用、生产制造、城市治理、社会民生、科学研究等领域进行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和行业应用可获得算力券补贴。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解读人:蔡荣

联系电话:0571-8525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