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4-2744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医保提〔2024〕3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张美芳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家庭签约医生转诊医保优惠政策的建议》(建德2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助推“健康杭州”建设,促进实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目标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健康管理服务需求。一是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全专融合的科室建设和项目培育,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签订共建协议。利用“互联网+医疗”模式,深化远程会诊、双向转诊服务,为签约群众开通便民转诊绿色通道服务。二是探索健康管理分级诊疗改革。印发《进一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实现诊疗和随访融合。三是深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内涵。需要居家医疗服务的签约患者可由基层全科医生为其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延续治疗;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部分区县将居家护理作为特色签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出院患者提供护理服务。四是持续完善医保支持政策。统一家庭病床建床费、上门服务费以及医疗费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五是开展多形式入企入社服务。深入企业开展员工健康需求调查,制定个性化、多元化签约服务,并以预约制方式,开展健康培训讲座等健康服务。组织开展家庭医生进社区述职活动,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和服务内容。
引导群众分级诊疗和合理就医是政府对签约人员给予医保倾斜政策的制度设计初衷,在为签约居民提供更多就医便利和待遇优待的同时,也考虑了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您关注的“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相关政策,有助于减轻签约群众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同时,相比于提高报销比例,更有助于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差异,有利于引导群众主动在基层就诊,促进签约群众更多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就近享受更为便捷的就诊购药服务。
目前,签约医生统一在杭州市双向转诊平台为签约患者进行转诊操作,系统支持签约患者更换社会保障卡后在医疗机构现场直接进行转诊操作,无需到签约医疗机构重新激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推进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丰富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就医服务和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许敏韬 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571-8958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