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4-2743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单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6-12 15:21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规划停车位,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80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保房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建议

(一)关于建立综合停车管理体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已明确“建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并承担停车场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考核及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运营维护活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停车泊位共享利用和便捷使用。规资、房管、发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人防、市场监管、财政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多年来,通过市政府令的指导,我市已构建了集停车场规划、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行之有效的综合停车管理体系,并不断优化完善。

(二)关于完善停车管理法规。一是加强“僵尸车”治理。城管部门制订出台了《杭州市“僵尸车”治理实施意见》(杭城管局〔2019〕104),明确“僵尸车”整治以属地为主,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各尽其责。《意见》对车辆产权、车辆报废、停放泊位合法性问题、后续处置和车辆作为无主认定等都作了可操作性的规范。为有效控制小区内“僵尸车”问题,住保房管部门制定了住宅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要求物业服务人对疑似僵尸车应通知、劝导车辆停放人在15日内自行清理、驶离;车辆所有人不听从劝告或无法联系上的,根据《“僵尸车”长效管理意见》规定的处置程序进行处理。同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业主车辆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外来车辆管控,严格停车管理,防止新的“僵尸车”问题出现。二是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停车难。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以人为本、动静态交通兼顾”原则,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推出“绿色停车位”,即限时长路内停车泊位,努力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并通过在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设置路内夜间泊位的方式,缓解夜间停车问题。目前,全市已累计设置“绿色停车位”1600余处,新增路内夜间泊位10000余个。三是推动共享停车。城管部门积极推进泊位共享开放工作,研发上线市级泊位共享平台“邻里停”,可为车主提供车位查询、路径导航、个人车位发布、邻里共享等“一站式”停车服务,已吸引全市500余家单位、2.5万个泊位参与共享工作,其中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400余家、泊位1万个。通过多措并举,缓解市区医院、学校、商场周边的停车难。

(三)关于提高违停查处的技术水平。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机动车违停管理,一方面加大交通监控建设,全市已建成电子监控点位8200余处,并积极接入治安监控,整合监控资源,最大限度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对违停的非现场执法抓拍力度。另一方面,强化动态巡逻管理,对违停多发路口、路段及小区周边道路采取逐路治理、滚动治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强化现场违停纠处。2023年共查处机动车违停行为193.8万起。城管部门加强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执法,完善快速发现查处和巡查督查机制,从严遏制人行道违停现象。在加强一线执法队员违停执法的基础上,通过数字问题采集、智能抓拍系统等方式,开展数智化监管,及时发现人行道违停问题。2023年共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62.9万辆次。通过强有力的违停执法,共同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优化动静态交通秩序。

(四)关于应用集约化立体停车库,提高空间利用率。我市始终注重通过挖掘项目建设用地的复合利用推动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缓解医院、学校和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周边停车难。如利用储备土地、临时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市政高架桥梁下部空间,甚至建筑屋顶等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新建或改建的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下空间同步建设公共停车库;结合商业出让用地同步增配公共停车泊位;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立体塔库、地下井筒式和机器人等智能机械式停车库项目建设。

(五)关于差异化的停车供应,加强需求管理。规划部门在《杭州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中,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网络承载能力、用地功能等因素,明确我市停车差异化分区发展策略,将全市划分为严格管制区、一般管制区、平衡发展区等三类区域。同时,积极落实综合交通以及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相关设施用地和指标。对于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和医院学校等历史欠账较为严重的地区,通过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更新地块超配等方式进行补充;对于医院、学校以及外围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通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和城市边角料等方式,增加公共停车位;对于外围区域,则鼓励利用公园绿地等因地制宜地设置房车营地和林荫式停车场等,加快轨道交通“P+R”换乘停车场的建设。以分区施策的思路,结合停车位差异化配建、停车分区差异化收费等方式来指导全市的停车位建设和管理工作,引导市民科学合理地使用车辆。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新建一批必要停车场的建议

我市一直在持续推进停车难重点区域停车场建设。中心城区结合老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实现小区停车泊位的内部挖掘和增长、序化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综合治理水平。自2019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市区已挖潜新增小区停车位约2万个。通过利用小区周边的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出让用地增配公共泊位,采用智能停车设施等方式加大公共停车位建设。积极鼓励小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用地建设停车位,用于弥补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利用城市大脑停车系统推出了“便捷泊车·先离场后付费”服务,全市已接入4300余个对外开放停车场(约96万个泊位),通过停车信息系统可为市民提供停车引导,实现“一次绑定,全城通停”,解决群众最迫切的“停车难、离场难”问题。

三、关于加强管理,学习有益停车经验的建议

(一)关于差异化停车配建。2009年我市发布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为适应杭州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现状,2013年、2015年又两次进行了修订,不断提高了相关建筑停车配建指标值,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求。2024年结合新省标的发布,我市又开展新一轮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努力使建设标准符合杭州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扩大停车位的供给,确保新建城市建筑不欠新账。

(二)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为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2014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机动车停放收费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非居住区高于居住区、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景区旅游旺季高于平时的原则,实施差别化收费。社会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自主定价。近期,市发改部门根据我市城市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情况,结合分区施策的思路,将开展新一轮的停车收费价格调整研究,力求按分区域分时段分对象进行优化完善收费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职能部门积极吸收和借鉴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加快停车场(库)的集约化立体开发建设,综合施策强化停车管理,共同努力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出行体验。

感谢您对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管中心停车场库建管处  徐攀峰

联系电话:87150519      传真:852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