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4-274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29
发布单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9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29 16:02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环节安全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第399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成为影响群众生活消防安全新的突出隐患。为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我们主动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政策文件。2020年5月,浙江省颁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有助于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2023年8月,杭州市出台全省首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方面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停放和充电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给出了更加细致的“解题思路”。另外,近期省建设厅制定《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要求。

(二)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7月,市市监局牵头10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改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近期,我市出台《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努力确保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大幅下降,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针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含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等单位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进行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全市排查重点单位(场所)6579家,清理18255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和私拉电线、插座充电的电动车,办理处罚559起。近三年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进行监督抽检,共137批次,其中24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指标项有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功能、反射器、照明、整车质量等等。

(三)配建充停场所。市建委立足自身本职,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新建项目中,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引导建设单位配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实现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断加快推动充停场所建设。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批次推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停放车棚(库)和配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截至2023年底,杭州市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累计新增和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约2.1万个。

(四)探索换电路径。近年来,换电设施依托外卖行业发展迅速,主要分布在商场、写字楼、交通枢纽等周边和沿街商铺。其中,杭州铁塔能源公司主要依托通信铁塔,在杭设有1945个换电点;由哈啰、宁德时代、蚂蚁金服合作成立的小哈换电,在杭设有约800个换电点。国有企业也在积极布局充换电设施,市能源集团正在与公交集团积极合作,拟结合主城区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建设智能充换电一体柜,首批试点不少于650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城区政府围绕加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环节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严格按照配建技术标准,推动新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杜绝新建项目电动车充停场所安全隐患;继续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宜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增建和场地改造,减少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消防风险。同时,加快推动试点落地,利用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地铁站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点等既有公共空间,布置智能充换电一体设施,提升数字服务水平,打造安全便捷的街面应急充电保障体系。

(二)长效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省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围绕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全链条重点环节,突出“质量安全”“非法改装”“充停场所”“本质安全”“应知应会”五大重点,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重点单位带头落实居民住宅小区集中充电电价政策,重点检查相关经营企业未明码标价、转供电违规加价等问题,切实降低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成本。

(三)加快推广“以换代充”换电模式。在互联网共享电动自行车、外卖、快递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行业优先推广“以换代充”,引导行业企业加快推广“以换代充”换电模式,加大车辆更新、充换电设施改造力度,大幅提高换电比例,同时探索共享电池建设及运营管理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充换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充换电流程,降低安全风险。

(四)积极宣传引导安全充换电知识。开展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普及宣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宣传介质和宣教资源,全面普及消防安全法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要求、火灾逃生方法等“应知应会”;进一步督促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等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上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引导居民群众安全充停,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

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行政审批处  汪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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