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4X/2024-274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卫提〔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05-17
发布单位: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
关于对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18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4-05-27 09:37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邓清华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地区安宁疗护工作的建议》(187号)收悉。我委对您的提案十分重视,立即落实职能处室办理,现结合市医疗保障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安宁疗护规范开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20〕46号)文件,以临终患者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进行安宁疗护实践,开展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精神及社会支持等服务;以聚焦规范安宁疗护服务,加强质量评价为准则,探索建立试点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指导路径。西湖区率先编发《西湖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指导手册》,实现从服务接待到结案的全流程服务标准。

(二)强化政策引导,统筹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全市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全面启动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建设,探索市-县-社区-居家四级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全市已建设安宁疗护病区23家,其中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17家,6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累计服务安宁疗护人数3200余人。市县两级4家医疗机构的安宁疗护病区被认定为全省首批“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省“居家安宁疗护实践基地”。

(三)加强专业指导,提升机构服务能力。2021年2月,我市以2家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为牵头单位,与区、县(市)开展安宁疗护单位形成市安宁疗护联合体,探索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发挥上级医疗机构技术优势,畅通双向转诊及会诊机制。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对区、县(市)联合体内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行针对性、个性化帮扶,先后组织安排老年、药学、护理、心理、肿瘤内科、临床营养等专科团队专家进行主题讲座,内容涵盖安宁疗护的政策演变、生死观教育、癌痛规范化诊疗解读、疼痛护理、慢性疼痛的药物治疗、临终患者的评估等内容。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增加安宁疗护专项经费,调整安宁疗护支付方式”的建议。一是我市目前有4家医疗机构的安宁疗护病区被遴选为省级“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的,省财政按每家6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单位,市财政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标准给予补助。部分区、县(市)对辖区内安宁疗护工作也有相应的经费补助政策。二是市医保局高度重视临终患者的治疗,持续完善住院医疗费管理措施。2021年,通过区分神经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和精神疾病及功能障碍,提高了部分长期慢性病支付标准。2022年,通过优化气管切开伴呼吸机支持≥96小时病组和重症康复长期病例支付政策,进一步提高了重症病例支付标准。目前,根据《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市医保局已着手制定进一步优化完善按床日付费管理规定,拟对床日付费实施分级、分类、分期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将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中的不在医保支付范畴的特色服务项目不纳入DRG支付总额中”,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含自费、外购的医用耗材及药品),均须按规定及时上传医保系统并纳入DRG考核。超标床位费、其他非医药费用(伙食费、躺椅费等)及经医保经办部门核准的除外费用不纳入住院费用考核。

(二)“提高安宁疗护专业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成立安宁疗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建市级安宁疗护师资团队,成立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强化人才建设,做好包括医疗、护理、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多学科安宁疗护专业人员的培养工作。2023年,我市连续举办两期市级“安宁疗护从业人员培训班”,邀请包括省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专家授课,通过培训考核共246人。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各级机构举办的安宁疗护培训班,2023年完成安宁疗护培训1025人,为储备安宁疗护骨干力量奠定基础,促使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提升安宁疗护服务品质和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安宁疗护志愿者团队建设,加强对家属、志愿者安宁疗护基本知识和理念的强化,开展可及的非专业医疗的安宁疗护照护服务培训。2023年已建立志愿者队伍51支,志愿者人数达1175人。

(三)关于“加强安宁疗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一是通过网络、媒体、讲座等多途径对患者、家属以及医护人员开展生命教育,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念和态度,帮助患者家属理解安宁疗护的实际意义。二是结合“敬老月”活动、“世界安宁缓和医疗日”主题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安宁疗护宣传,向社会普及安宁疗护的基本知识,加强安宁疗护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引导,倡导大众自愿接受安宁疗护。三是制作安宁疗护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微博等网络媒介加强宣传传播,营造优逝的社会人文环境。四是积极参与并开展优秀“生命疗护师”选树评选工作。2023年,我市15名安宁疗护医务工作者获评杭州市优秀“生命疗护师”,其中一人获评浙江省优秀“生命疗护师”。五是以典型安宁疗护案例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逐步形成安宁疗护环境全面优化、服务形式和供给主体多元、价值理念普遍认同的新局面。

(四)关于“健全安宁疗护服务质量监管”的建议。一是加强督查考核。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 “健康杭州”以及省市公共服务“老有康养”优享工程评价考核指标,层层压实。将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工作与市属医院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挂钩,落实相关单位职能职责,推进安宁疗护全面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作用,加强对全市安宁疗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进入安宁疗护阶段的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强化安宁疗护服务评估和质量评价。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不断完善安宁疗护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顾、安宁疗护”六位一体健康服务体系,在制度、经费、人才培养上进行支持和保障,进一步研究完善安宁疗护价格及支付体系。到2025年,我省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国家部署全省普遍建立城乡一体的政策性长护险,推动长期护理与急性后期住院、医疗康复、安宁疗护费用支付相衔接等。

(二)全面推进安宁疗护服务。一是进一步发挥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作用,组织研究安宁疗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并开展质量管理和指导工作。二是鼓励市抗癌协会安宁疗护专委会等社团组织开展安宁疗护培训和多学科讨论。三是继续推动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强化教育培训,促进安宁疗护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均有至少1家县级医院建立安宁疗护病区,5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三)促进全社会安宁疗护理念的普及。加大宣传教育,促进医务人员提升安宁疗护理念;利用教育、社会组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向广大民众进行安宁疗护知识和生命教育,积极传播安宁疗护等人文关怀理念。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罗燕斐;联系电话:8525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