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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24年3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15 10:49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分析

一是安全生产事故总体降幅较大。二是建设施工领域事故仍有发生。三是工业企业领域需加大安全管控力度。

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紧盯12个重点领域,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企业以及沿街店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全覆盖,并严格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闭环管控”。二是开展多业态多产权老旧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制定下发《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多业态多产权老旧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三类场所安全监管标准规范25条和负面清单21条,注重在场所管理、消除重点问题隐患、畅通逃生通道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责任主体、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安委会、市消安委会下发《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成立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形成“1+5+21”专班架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重点任务清单;针对“老旧小区”“改装销售”“三车”领域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第一轮督导检查。四是有序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市城市运行专委会制定《杭州市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燃气管道(含地下管、架空管、立管)以及天然气门站等厂站内设施设备开展第二轮全覆盖排查。聚焦2022年第一轮排查确定的城镇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工作任务,2024年底力争提前完成第一轮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

(二)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一是做好汛前备汛工作。组织城管、交通、水利、住保房管、建设、应急、规划和自然资源等7个部门开展防汛备汛市级联合督查,共出动168人次,检查142处,发现问题42个,均已落实整改。做好市防指成员调整,督促区、县(市)落实防汛防台行政责任人、包保责任人更新以及防汛物资盘点工作。组织召开2024年汛前气象灾害防御联动工作会议,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针对近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上坟祭祀、进山旅游、农事用火活动频繁等情况,市森防指办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野外火源管控。3月起,全市集中开展为期40天的野外火源整治专项行动,市森防指办联合林业、公安、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开展督促检查。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为抓手,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应急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出动宣传人员3979人次、播放警示宣传片5932次、发放宣传资料14.8万份、发送宣传短信94万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一年攻坚整治、一年夯基固本、一年巩固提升”目标,聚焦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五防”举措,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突发事件。要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主体和现场管理“四方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把握行业性、季节性、区域性等因素,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彻底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风险隐患,并强化闭环整改、举一反三。要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处罚力度,用“长牙齿”硬举措倒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各地要对国务院安委会一季度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加大行政处罚、行刑衔接、信用惩戒、追责问责力度。

(二)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4月15日,我市将正式进入汛期,局地强降雨将会增多。各地各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压实压紧防汛责任,抓细抓实备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万无一失。要全面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制,4月15日前公布区县、镇街、村社三级防汛责任人。要进一步理顺防汛防台统筹协调机制,迭代完善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强化水雨情、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城市内涝预警和叫应联动,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要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立健全面临极端条件道路不通、通讯不通情况下“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指挥体系,构建村(社区)群众临灾响应逃生自救机制。要持续深入开展防汛大检查大排查,确保4月15日前风险隐患整改到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物资配备到位。

(三)持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4月,全市仍处于森林火灾高发时期,各地要切实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屏障,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要持续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其他违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特别是五一假期和春耕农忙时节要加大巡逻力度,严防火源进山。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及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大全民防火、安全用火等应知应会宣传力度。要提前准备物资装备,统筹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全面保持临战状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和初发状态。

(四)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一是要高质量完成站队建设达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应急消防管理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任务,深化完善“一站一队”建设计划,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精准施策。二是不断提升基层人员能力水平。要按照一、二、三级应急消防管理站达标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要坚持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基层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辅助人员岗前考核,确保人员动态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着力强化基层队伍作用发挥。要按照“站队一体、应消一体、防消一体”要求,加强应急消防管理站对各基层力量的统筹协调,落实统筹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应急消防管理站总牵头,各条线高效协同、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全面开展对照检查,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治理,落实落细安全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要求,加快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