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01 10:44      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法治医保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聚焦民生保障,创新优化医保政策体系。健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率先建立以困难家庭为单位的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度,通过政策、资金、信息系统集成改革,实现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的梯次减负、兜底保障闭环管理;聚焦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居家医疗和缺牙修复服务。

(二)提升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深入贯彻落实“服务也是医保待遇”的理念,提升医保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99.5%以上;完善“视频办”“医保小智”等服务场景和平台应用,重塑生育津贴申领流程,联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办”,有效提升服务便捷度。二是提升跨省异地就医便捷度。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稳步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和国谈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两项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民举措。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3021家,开通率98%。三是实现“互联网+医保”广覆盖。全市13个区、县(市)共22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实现“网上复诊配药、医保在线支付、快递配送上门”服务全市覆盖。

(三)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医保执法力度。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小规模飞行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和省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市现场稽查两定机构8435家次;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715家次;处理医保医师53人次;行政处罚131件,罚款1674.67万元;追回医保基金9655.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7起。二是强化动态智能监管。实行医保费用全数据智能审核和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监管,全市7620家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实名刷脸监管系统建设,3016家机构完成远程视频云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印发《杭州市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2023年调整聘任新一周期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印发聘任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迎检准备工作,及时规范执法全过程管理,其中1个行政处罚案例入选全市2022年度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四)强化制度落实,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并对施行满一年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26件继续有效,5件宣布失效,1件拟修订。二是抓实合法性审核。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标准,强化行政合同审核与管理,共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3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37件。三是抓实公平竞争审查。按要求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全面查摆我局自2019年新组建以来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02件。四是抓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法律顾问全年提供专业咨询服务59次,出具法律文书102份,参与现场服务8次。局系统已配备公职律师2名。

(五)畅通民情通道,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一是主动依法公开各类信息。2023年,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5条,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按期完成办理。二是积极化解群众诉求。热情接待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信访量同比下降57%。被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被诉行政复议案件2件,2件均调解成功并撤案。三是高质量完成提案议案。2023年共接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4件,回访满意率达100%。

(六)履行普法责任,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一是持续推进“五进”宣传活动。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医保政策进乡村社区、进医院药店、进企事业单位、进大专院校、进公共场所的“五进”宣传活动,累计举办现场服务活动2329场。二是持续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政策咨询、培训和各类知识竞赛,覆盖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册;开展倡议(宣誓、承诺)活动,参保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2万余份;制作宣传新媒体产品38个,投放公益广告6个,曝光典型案例130个,制作访谈节目8期。三是拓宽合作宣传平台。在夯实“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宣传的基础上,加强“报、网、端、微”联动,2023年与浙报集团潮新闻客户端合作开设“小妮话医保”专题栏目,与杭州日报合作开设“医保服务在线”专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党内法规制度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明确责任目标。制定《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规范制度落实。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次,研究法治工作12次。积极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及个性任务清单,持续推动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度公开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医保法治宣传形式内容有待拓展。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内容和宣传范围逐步扩大,宣传内容的丰富性和宣传形式的通俗性有待提高,普法宣传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 

(二)专业独立的执法队伍亟待建立。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案件办理难度大,但部分区、县(市)医疗保障部门缺乏独立的执法队伍,基层执法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非常薄弱,依靠现有力量难以保证全面而深入的行政执法。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加强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市域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局内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定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协议管理和行政执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国家、省组织的年度飞行检查及小规模常态化飞行检查。规范优化社会监督、第三方巡查、非现场监管工作。

(三)进一步丰富内容,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借助新闻媒体、新媒介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等活动,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