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代表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加“大思政课”现场教学。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普法志愿者王玲为西藏那曲小学的同学们讲解宪法历史。
2024年12月3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召开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打造宪法宣传教育实施的样板地。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五四宪法”历史资料研究会和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锦绣育才教育科技集团、南湖革命纪念馆(沈钧儒纪念馆)、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4家联建单位,以及市人大代表、宪法学专家、宪法宣传志愿者等作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任丹娅:
近年来,监察司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对宪法宣誓制度的落实以及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出台后,监察司法工委全方位督促落实:在法治政府监督系统中专门增设宪法宣誓栏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每年4月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宪法宣誓工作情况;将宪法宣誓工作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的考核,强化刚性落实;将宪法宣誓实现率纳入首个地方标准《“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规范》。目前,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公开宪法宣誓率达100%。
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志忠:
市司法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致力于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杭州建设,打造“阵地引领、制度保障、载体多融”的宪法宣传教育体系,多层面、多维度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全域广泛且深入的覆盖效果。充分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宣传教育引领作用,将宪法元素融入全市247个法治公园、广场、长廊,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鲜明杭州辨识度的精品法治文化带。配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决定》,构建形成全市99家普法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宪法宣传教育大工作格局。聚焦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连续八届举办以宪法为主题的“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累计参与人数达40余万人次。
市教育局局长钮俊:
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站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助推宪法实施。认真落实宪法原则,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教育机制,扎实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学校教育,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宪法法治教育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创新宪法法治教育形式和载体,常态化推进宪法法治教育,积极利用重大宣传日、纪念日,结合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等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教育;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共享法庭”、模拟法庭等实践育人载体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学校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为受侵权学生提供维权帮助,已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研究会副会长路江通:
2017年的今天,“五四宪法”历史资料研究会成立,形成了“一会一馆”相结合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七年来,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陈列馆两次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研究会宗旨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与时俱进讲好宪法故事。深入开展“五四宪法”史料搜集和研究,征集“五四宪法”史料档案3236件(组),出版《毛泽东在杭州的77天——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记》等研究成果,通过不断挖掘“五四宪法”起草地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提升宪法故事说服力、影响力。指导陈列馆创新宣教形式,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网民三个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讲好“五四宪法”和现行宪法两个故事,切实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叶笑颖: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积极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合作,将宪法教育融入课程体系,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学生深入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原则和精神。承办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并由陈列馆协办,邀请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推动宪法研究进一步发展。宪法宣传周期间,精心策划宪法晨读、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系列活动,激发学生的宪法学习兴趣与热情。聘任陈列馆夏文玲部长作为学院宪法宣讲员的校外指导老师,鼓励更多学生加入陈列馆的宣讲员志愿者队伍,共同为宪法宣传贡献力量。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
浙江锦绣育才教育科技集团党委书记郁龙旺:
浙江锦绣育才教育科技集团历来十分重视法治教育与宪法教育,特别聘请了专职的法治副校长,经常开展丰富的法治及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前不久,集团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合作,共同为“中小学宪法宣传教育实践联建基地”举行了揭牌仪式,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的共建关系。未来,集团将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辐射面,真正实现宪法宣传教育也要从娃娃开始抓起的目标要求。同时,集团还将宪法宣传教育与学校思政课结合起来,把宪法的宣传教育融入学校课程,实现常态化教育;融入校内外实践活动,真正实现宪法精神的制度化、生活化和实践化,做好中小学生的宪法学习宣传,打造宪法宣传教育的新高地。
南湖革命纪念馆(沈钧儒纪念馆)副馆长黄东有:
南湖革命纪念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从“展”“育”“研”“宣”四个方面展示沈钧儒先生宪政人生和影响伟力。全面提质改版《“爱国楷模、君子风范”——沈钧儒生平史迹展》,策划“沈钧儒与新中国”临时展览,纪念沈钧儒先生诞辰150周年。同时,开设线上参观平台“钧儒纪念馆”,实现观众网络远程参观。开设“衡山课堂”,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研学活动;举办法治文化教育活动,认真践行“浙江省法治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和“全国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职责。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系统研究,先后出版《沈钧儒家书》《沈钧儒手迹选》《沈钧儒与中国宪政民主》等著作。充分利用“衡山书屋”,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筹备专题话剧《沈钧儒》,立足全省面向全国做好宣传。
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负责人梁志锋:
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沃洲镇银顶山村,主要由梁柏台故居、梁柏台事迹陈列馆以及宪法广场等部分构成,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及首批浙江省法治文化传承教育基地,累计接待游客十万余人次。梁柏台宪法广场建有宪法宣誓墙、宪法之路以及宪法知识展示区等内容,是目前全省面积最大、内容最为完整的宪法教育广场。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场馆,我们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充分利用场馆丰富的馆藏资源,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让人们更直观地了解宪法。同时,紧紧围绕宪法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研学、举办梁柏台法治精神研讨会等,致力于增强公众的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市人大代表、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胡祥甫律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现其他领域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载体。为了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轨道”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法治自身也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必须用系统思维,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使得法治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做到重大改革,立(修)法先行,于法有据。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郑磊:
在中国宪法史、中国法治史的每一个历史阶段,浙江、杭州,都是重要参与者、见证者。这沉淀出以五四宪法起草地这一金名片为典型的中国宪法的浙江名片系列。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梁柏台,绍兴新昌人,是中华苏维埃人民政权第一部红色宪法起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五四宪法出自毛主席在杭州77天带领起草的“西湖稿”。改革开放新时期,1982年宪法的改革开放精神、非公经济地位结构,在浙江有着全景式的饱满故事。新时代,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单就2018年修宪,就对应有浙江“宪法四景”,即五四宪法起草地以及“新发展理念”国际展示地、“枫桥经验”产生地、“两山”理论提出地。概括而言,浙江行宪,呈现出法治“六个地”时代轨迹,即红船精神起航地、五四宪法起草地、改革开放先行地、法治中国萌芽地、制度优越窗口地、共同富裕示范地。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志愿者王玲: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今年59岁。2017年6月,我成为第一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宣传的志愿者,不知不觉与普法志愿结缘已有近8年,我们志愿服务队已累计为观众提供咨询和讲解服务超过12万小时。在服务中我不断学习,经常与馆方宣教部的老师探讨怎么让自己的讲解更加生动,更有感染力,让观众喜欢听我们讲的宪法故事。每次讲解结束后我都会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比如为了让讲解内容富有吸引力,我特别注重增加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和细节。面对不同的观众,采取不同的讲解“策略”。我们在这里做志愿者很自豪,因为我们在做一件很重要而且很有意义的事情,即讲述中国宪法故事,树立宪法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