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日起施行。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下发《杭州市动物诊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 杭农政〔2005〕70号 | 2 | 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 杭农质〔2016〕103号 | 3 | 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 杭农政〔2016〕134号 | 4 | 关于印发《杭州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 杭农政〔2017〕111号 | 5 | 关于印发《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杭农〔2020〕4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杭农畜〔2018〕39号 杭财农会〔2018〕9号 | 2 | 关于印发《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认定办法》的通知 | 杭农〔2019〕22号 | 3 | 关于印发《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杭农〔2019〕23号 | 4 | 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 杭农〔2019〕32号 | 5 | 关于印发《杭州市整乡镇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杭农〔2019〕33号 | 6 | 关于印发《杭州对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杭农(2019)51号 | 7 | 关于印发《杭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 杭农〔2019〕78号 | 8 | 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杭农〔2020〕63号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无盖章版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