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国动〔2024〕114号
各区、县(市)国动办,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全市人民防空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现将《杭州市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24.1版)》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杭州市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4.1版).wps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