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4-275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4〕88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20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卫生、体育、医保/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西湖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园文局: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杭州留下老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的请示》(西政发〔2024〕9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留下老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规划忠义路东侧边界,南至茶市新村边界,西至屏基山路西侧边界,北至规划晴雪路南侧边界,总用地面积11.19万平方米。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茶市街东侧,南至留下河南岸,西至方氏家宅西侧边界,北至古灵慈桥北侧,总用地面积2.72万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规划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区域,总用地面积8.47万平方米。
(二)规划期限:近期为2024—2028年,中远期为2029—2035年。
(三)规划目的:为有效保护留下老街历史风貌区的整体风貌与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挖掘价值特色,传承弘扬留下老街历史文化内涵、改善整体环境品质,合理利用老街资源优势,提升风貌区活力,延续城市文脉。
(四)功能定位:城市更新的老街活化示范街区、未来社区的邻里创业治理场景、留下宋韵夜经济全景体验历史风貌区。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对历史风貌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以及规划实施措施和近期规划实施。
(六)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保护范围规划图、保护管控一张图、街巷保护规划图、视廊与高度控制规划图、建筑分类保护规划图等,坚持“整体保护、分类实施、局部更新”的指导方针,打造留下老街历史风貌区与西溪、留下河、屏基山自然山水相互依存的自然格局。
二、《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规划》是实施留下老街历史风貌区的依据,如需调整,必须征得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规划》由西湖区政府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