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临安公租房申请条件等有调整
时间:2024-10-30 13:23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临安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申请临安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审核方式、动态复核等事项进行调整。

为不断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结合临安区工作实际,区住建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杭州市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对临安区公租房保障受理审核工作进行调整完善,包括提高收入标准、增加财产审核、强化动态监管等举措,具体一起来看看!


01调整申请条件

临安区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证(低保证、低边证、特困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外来务工人员、公交系统一线在职职工及环卫系统一线在职职工。

《通告》明确对上述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进行放宽调整,将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67469元调整至低于70235元,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


02调整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方式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保障效能,新增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情况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企业投资和车辆三方面内容。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将依托省大救助系统汇总核对信息并反馈核对报告,作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或年度复核的主要参考依据。对情况复杂的,住房保障部门还可依托其他主管部门的共享数据进行核对,或由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03实行年度复核和动态核查

公租房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财产、收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报告。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可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经年度复核或动态核查发现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按有关规定退出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停止领取货币补贴。


04线上线下可申请

申请家庭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在工作日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临安区市民中心的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请。相关表格可到租房所在社区领取。

公租房保障资格从申请受理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遇复杂情况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需要提醒的是,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2024年11 月1日(含)以后申请(含资格续审)的杭州市临安区公租房保障的家庭。

本《通告》实施前已获得临安区公租房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的在保家庭,在保障资格有效期内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经动态核查发现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领取货币补贴。保障对象应在保障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到线下窗口提交资格续审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