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5744444/2024-275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
发布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拟认定对象的公示
时间:
2024-
10-
25
09:
23
来源: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杭州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办法》(杭退役军人局发〔2024〕49号)规定,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评审组综合评审,认定萧山革命烈士陵园、富阳新登塔山烈士陵园达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标准。拟认定上述两处烈士纪念设施为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联系人:曹燕丽 联系电话:0571-89586663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71号。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