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临时救助的一般程序?
时间:2024-10-16
16:59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的村(社区)张榜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提出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对救助金额较小的(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但应当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