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778/2024-00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04 |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321批次,不合格14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糕点、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5类食品共计703批次样品,合格70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瑞赢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村西南山北路69-1号2幢5楼502室、6楼601室)生产的1批次干海藻类(裙带菜)1#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糕点、酒类等29类食品共计603批次样品,合格590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桐庐鼎记贸易有限公司(桐庐县城南街道大奇山路193号)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崇贤农贸市场李民食品摊(临平区崇贤街道联合路66-3(杭州余杭崇贤农贸市场80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曹学红食品店(余杭区崇贤街道崇超路266号-79)销售的1批次草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徐中华副食品店(余杭区崇贤街道崇超路266号-105)销售的1批次白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谊贤综合商店(余杭区崇贤街道汇贤街41、43、45、47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桐庐县横村镇嘉合超市(桐庐县横村镇嘉凯城内)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文缘棋牌室(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南苑63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茅家埠农贸市场园园食品综合经营部(西湖区西湖街道龙井路55号茅家埠农贸市场72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恩诺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物美乐沙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钱塘区白杨街道源隆商业大厦2-101、2-220室、2幢三层)销售的1批次冰鲜黄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六号大街分公司(钱塘区白杨街道47号宝龙商业中心B1层吧-001商铺)销售的1批次鱿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物美乐沙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钱塘新区白杨街道晓春城18幢102室等[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晓春城18幢B1-101])销售的1批次谷物鲜鸡蛋沙拉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农贸市场万明贞禽蛋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农贸市场12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红鸡蛋甲硝唑、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富阳金桥北路店(富阳区银湖街道金桥北路990号万达广场-1层A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鱿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糕点、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等7类食品共计14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
检验机构:杭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