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杭州市第九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时间: 2024- 01- 31 10: 47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函〔202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杭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具有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近现代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市政府决定,将华丰造纸厂建筑群等15处历史建筑(群)列为杭州市第九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将杭州市第九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要抓紧组织编制第九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讲好相关历史故事,阐释其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使用价值。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杭州市第九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序  号

名  称

1

华丰造纸厂建筑群

2

杭州汽轮机厂旧址

3

伍郎桥

4

宣杭铁路三墩站旧址

5

九溪公交站台及圆形亭

6

泽街22-1号建筑

7

宣杭铁路石濑站建筑群

8

中共杭县县委办公旧址

9

十五堡碉堡

10

原南京军区二师六团知青兵团旧址建筑群

11

吉山村知青书屋

12

堰口村缪家大院

13

衙前镇粮站仓库建筑群

14

四翔村方氏宗祠

15

凤凰坞417号老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