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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时间:2024-01-31 17:06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制定背景 (一)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体量。“小升规”是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和增后劲的重要举措。为能解决我市工业企业主体缺乏、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要素支撑保障薄弱等当前影响工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问题,全面实施“千企新上规”行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积极响应上级政策文件。省经信厅已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在加大税费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强化融资支持、加强公共服务、拓展创业发展空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作了政策指引。 (三)兄弟城市政策相继出台。近年来,上海、深圳、南京等地纷纷出台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助力企业“小升规”发展。目前,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与兄弟城市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夯实培育根基、强化培育举措,快速形成追赶势头,争先进位。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打造更优成长环境,主要有3项具体举措。 1.为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设置3年成长培育期(新升规企业指处于成长培育期内的工业企业),帮助企业稳规,健康发展。 2.优化减少企业升规和升规后监测监管报表,推广行政审批事项“代办代跑”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由区、县(市)统筹新升规企业对市和区、县(市)财政收入年度贡献新增部分,用于企业配套扶持。 3.完善涉企执法监管,除有明确规定、查处投诉举报、上级转办交办等情形外,对新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同一执法部门对同一新升规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建立依法不予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推广“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执法方式。 (二)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主要有2项具体举措。 1.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和上规后连续3年在库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在首次上规后额外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2.激发小微企业园载体作用,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每培育1家首次上规纳统工业企业,给予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不高于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规后连续3年在规的,再给予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在小微企业园评价中予以相应加分。 (三)支持新升规企业提质发展,主要有3项具体举措。 1.支持新升规企业开展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绿色工厂(车间)改造等。降低新升规企业申请制造业技改补助的门槛,总投资要求由1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降低新升规企业申请杭州市未来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和认定的门槛,近三年数字化改造投入要求由8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 2.助力新升规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海外杭州”自办展等。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新升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四)完善服务保障,主要有2项具体举措。 1.新升规企业购买的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投资融资等第三方机构优质服务产品,纳入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范畴,按规定享受补助。 2.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新升规企业机制,落实企业成长“陪跑员”,实现助企服务全覆盖。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吴毓娟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257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