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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时间:2024-01-19 14:40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法规处浏览次数: | ||||||||||||||||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现行继续有效和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开展。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杭州市教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杭州市教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杭州市教育局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 政策原文pdf格式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