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名 称 | 《杭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
文件起草部门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承办处室 | 建筑市场监管处 |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 2023年7月30日,市建委就《杭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各区、县(市)征求意见;7月17日,市建委在互联网上发布通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网址为: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3/7/17/art_1229441690_58916882.html。累计收到反馈意见6条,其中采纳0条、不采纳6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
序号 | 反馈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余杭区建设局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条件。(2)近两年任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建议修改为“总产值达到4亿元”,第(3)点税收可适当提高。 | 不采纳 | 缺乏依据,违背示范引领培育目标要求。 |
2 | 申报截止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企业信用评价工程业绩分高于6分(含)。经摸排,满足该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建议取消或适当降低。 | 不采纳 | 业绩分降低后,符合条件企业过多,违背示范引领培育目标要求。 |
3 | 钱塘区建设局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条件。(5)申报截止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企业信用评价工程业绩分高于6分(含)。考虑到很多市政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录入系统,建议修改为“获评省级及以上工业化示范基地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系统的企业信用评价工程业绩分高于2分(含)”。 | 不采纳 | 业绩分降低后,符合条件企业过多,违背示范引领培育目标要求。 |
4 | 考虑到我区企业起步晚,底子薄,新引进的头部企业很多项目还在建设中,未获得相关省、市优质工程,建议将推荐要求修改为“推荐的企业应满足除认定基本条件第(2)条建筑业产值、第(3)条上一年度建筑业税金和第(5)条近两年内承建房屋建筑工会曾荣获省级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或市级优质工程不少于2项(不得为同一项目)。获评省级及以上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仅需获得市级优质工程1项即可以外的其他认定条件,并满足上两个年度建筑业产值增长15%的要求。”把推荐企业和获省、市优质工程脱钩,由区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推荐。 | 不采纳 | 降低要求后,违背示范引领培育目标要求。 |
5 | 杭州建设网群众反馈 | 此为市级示范企业认定,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条件中是否可以增加“获评市级及以上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仅需获得市级优质工程1项即可。” | 不采纳 | 降低要求后,违背示范引领培育目标要求。 |
6 | 因市级优质工程需装修后才能参评,很多企业很难有好的业态参评市级优质工程,是否可以在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条件中增加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 | 不采纳 | 结构优质奖仅为结构质量专项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