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3-272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3〕87号 成文日期: 2023-09-1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14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3-09-18 17:0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城西科创大走廊14个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3〕16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以下简称大走廊)所含的西湖区双桥单元、三墩单元、蒋村文新单元、留下单元、小和山单元、玉泉单元,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单元、西站新城单元、南湖单元、瓶窑新城单元、闲林单元、南苕溪单元,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滨湖单元等14个单元的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1.西湖区双桥单元: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余杭塘河,西、北至西湖区界,总用地面积为17.03平方千米。

2.西湖区三墩单元:南至余杭塘河,西至绕城高速,东、北至西湖区界,总用地面积为21.34平方千米。

3.西湖区蒋村文新单元:东至莲花港,南至天目山路,西至绕城高速公路,北至余杭塘河,总用地面积为24.49平方千米。

4.西湖区留下单元:东、南至老和山山脊线,西至绕城高速公路,北至天目山路道路及西湖区界,总用地面积为19.39平方千米。

5.西湖区小和山单元: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留下街道界,西、北至西湖区界,总用地面积为13.81平方千米。

6.西湖区玉泉单元:东至环城西路,南至曙光路,西至老和山山脚线,北至天目山路,总用地面积为3.54平方千米。

7.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单元: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杭徽高速公路,西至运溪快速路,北至余杭塘河,总用地面积为45.60平方千米。

8.余杭区西站新城单元:东至余杭区界,南至余杭塘河,西至苕溪,北至杭长高速—东西大道,总用地面积为48.12平方千米。

9.余杭区南湖单元:东至东西大道,南至杭徽高速公路,西至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北至南苕溪,总用地面积为25.70平方千米。

10.余杭区瓶窑新城单元:东至瓶窑镇界,南至杭长高速—东西大道,西、北至瓶窑镇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为22.59平方千米。

11.余杭区闲林单元:东至余杭区界,南接闲林南单元,西至余杭街道界,北至杭徽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为20.62平方千米。

12.余杭区南苕溪单元:东、南至苕溪,西至余杭区界,北至余杭街道界,总用地面积为74.03平方千米。

13.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东至临安区界,南接青山湖南单元,西至沿湖用地—青罗线—青山湖街道界,北接青山湖北单元,总用地面积为53.81平方千米。

14.临安区滨湖单元:东至沿湖用地—青罗线—青山湖街道界,南至朱村村—环湖村山脊线—杭瑞高速,西至杨岱路—锦天路—吴越街—农林大路,北至西径山山脚线—南山山脊线,总用地面积为75.07平方千米。

(二)总体发展目标: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等内容。

(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和规模。

(四)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道路网系统规划。

(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消防、防洪、竖向及海绵城市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