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
时间:2023-08-09 17:5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制定背景 “中国视谷”已纳入工信部与省政府新一轮部省合作协议。杭州被列为工信部“国家区域(城市)产业名片打造计划首批试点城市”。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是数字经济往高攀升、向新进军、以融提效的集中体现,是落实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的关键举措。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是杭州高水平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和打造五大产业生态圈的必然选择,是打造万亿级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的标志性引领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五大生态圈标志性成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四个部分:总体要求、产业布局、重点任务、支持保障政策。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中国视谷”标志性产业名片为重点,提出到2027年总体规模达到1万亿元,培育千亿级企业2家,突破关键技术100项,实施100项标志性场景应用,建设国内领先、全球重要的视觉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高端产业聚地、产业生态最优地。 第二部分是产业布局。提出重点发展“三层七端”(七个端即三级赛道),并列出了四级细分赛道(具体产品方向)。明确构建“一园窗口、双核引领、四区协同、全域联动”的空间布局,滨萧特别合作园为窗口园区,萧山、滨江为双核心,余杭、钱塘为协同区,全域联动发展。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形成国际竞争力企业梯队、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强化创新能力,打造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开展融合应用示范,挖掘首创型数实融合场景、加强品牌标准建设,树立国家级产业名片、优化布局数字基建,打造先进计算基础设施提出6个方面18条具体任务。 第四部分是支持保障政策。提出6个方面14条具体政策。 1.支持产业链建设。鼓励链主企业加大上下游生产配套企业订单生产,按年度执行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部分给予相应奖励。对首次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的视觉智能总部企业,按照标准予以梯度资金奖励。对星级评定等次提升的总部企业,按照标准予以差额奖励。对年营收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视觉智能软件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2.支持窗口园区。经批准实施的视觉智能领域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前提下,有条件的项目容积率可试点探索3.5。对“中国视谷”窗口园区建设给予土地指标保障,创新优化项目用地供给。鼓励视觉智能相关要素平台、活动赛事等落地园区; 3.支持科技创新。在杭企业获得国家、省视觉智能科技项目,按照实际到位国省补助经费25%的比例给予支持。对视觉智能链主企业研发投入实行分档补助。支持视觉智能芯片开发应用。支持创建高能级平台。加强视觉智能领域的人才培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4.推广应用示范。支持视觉智能终端首台套产品应用,对年度首台套产品销售实行分档补助; 5.支持品牌标准。支持企业、机构举办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大型宣传推介等活动,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6.支持数字新基建。加快已规划布局的数字新基建项目建设。运营后的新基建项目,按年度服务收入分档奖励。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吕明忠; 政策咨询电话:85257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