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8-31 16:26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9日


关于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实际,现就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厚植杭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优势、弘扬中国茶文化的时代担当,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市域实践,也是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国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贡献杭州力量的具体体现。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与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相适应的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富有杭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本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非遗强市”。

到2035年,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高水平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利用效益显著提升,全面建成高水平“非遗强市”,成为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城市范例。

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以“八大行动”为抓手,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系统性保护认知,构建系统性保护格局,在保护中传承,在利用中发展,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一)深化资源调查记录行动。深化资源调查,开展重点专项调查,全面摸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及保护现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结合数字文化系统建设,打造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强档案和记录的数字化建设,提升档案和记录的开放度和利用率。

(二)深化名录体系建设行动。围绕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体系,规范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工作。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完善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的示范、引领和标杆作用,探索开展市级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

(三)深化传承人群培养行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纳入相关人才计划,完善对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的政策支持,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举办传承人群培训班、研修班、非遗公益培训班,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和传承传习活动,办好杭州非遗大师工作室,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群梯队建设,不断壮大传承队伍。

(四)深化分级分类保护行动。落实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N”保护行动,提升保护质量和效益。推进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和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深化戏曲曲艺“三进”活动,加强曲艺书场建设,推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等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推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制茶技艺、丝织技艺、制剪技艺等杭州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推动传统中医药、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生活中应用。加强濒危项目抢救性保护。

(五)深化整体保护示范行动。结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诗路文化带、宋韵文化传世工程、“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千年古城复兴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探索区域性整体保护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地域特色鲜明、形式内涵保持完整的村镇、街区等实行整体保护。深化民俗文化村、非遗主题小镇、非遗生态保护区建设,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推进“钱塘江诗路(富春山水、钱塘潮涌)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创一批“非遗在社区”示范点。

(六)深化阵地设施提升行动。建好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动相关区、县(市)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加快实现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全覆盖。合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址、公共文化空间等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场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落户杭州。提升各类设施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深化融合创新发展行动。推进“非遗+旅游”,培育一批特色景区和特色旅游、研学、演艺产品,打造一批特色酒店和民宿。推进“非遗+文创”,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开发动漫、游戏、化妆品、艺术品等文创产品。发挥“电子商务之都”优势,拓宽展示、推广和销售渠道。按要求做好“非遗助力共同富裕”试点工作,打造“政府+企业+高校+传承人”四位一体运作模式,培育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

(八)深化宣传推广普及行动。结合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支持举办非遗年货节、半山立夏节等活动。按规定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杭州工艺周)等活动。开设“探寻杭州非遗”栏目,扩大“杭州非遗”抖音号影响力,推出一批“网红”传播品牌,用好非遗馆、博物馆、图书馆、西泠学堂等平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鼓励高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特色课程,建成一批校园传承基地。加强理论和应用研究,编撰出版《城市记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

三、统筹“三茶”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以“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保护传承利用为核心,坚持以文塑茶、以茶兴业、科技赋能,统筹喝茶、饮茶、吃茶、用茶、玩茶、事茶“六茶共舞”,推动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高强度弘扬茶文化。发挥“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保护工作组及其秘书处作用,遵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履约报告要求,落实2021至2025年保护计划,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金名片”。深化以杭州绿茶制作技艺(西湖龙井)和径山茶宴为代表的茶文化研究和交流,强基地、强展览、强传播。支持举办“西湖龙井斗茶大会”“西湖龙井茶炒茶王大赛暨师徒联赛”“全民饮茶日”等活动,深化径山茶宴生活美学研究。推进杭州茶叶博览会会议会展中心建设,并嵌入中国茶叶博物馆非遗馆区暨“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展示交流中心。编撰《西湖龙井茶全书》《径山茶系列丛书》《非遗里的中国茶》,启动西湖龙井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发挥杭州数字技术和文创产业优势,加大茶文化产品研发力度。

(二)高质量壮大茶产业。深化科技强茶、机械强茶工作,推进以西湖龙井为龙头的名茶品牌抱团发展,提升径山茶、千岛湖茶、九曲红梅等茶品牌知名度。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化茶叶产品结构。鼓励茶园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生态茶园建设,促进茶园提质增效。完善西湖龙井等杭州名茶生产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构建茶农、茶企、茶村共富协作平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发展茶文化旅游,打响一批茶文化旅游品牌,支持径山镇、龙坞茶镇·九街等“三茶”融合高质量发展,助力茶产区共同富裕先行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整合提升茶叶市场,办好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华茶奥会等茶主题会展。落实《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为茶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高水平创新茶科技。发挥在杭涉茶科研机构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体制机制,围绕茶产业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科研和技术攻关,推进茶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推广。以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赋能茶叶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展智慧数字茶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发挥名茶效应,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茶叶深加工、夏秋茶利用、茶保健品、茶食品、茶日用品、茶器具等茶产业。支持茶饮料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做大做强茶饮品产业。

四、保障措施

强化创新思维,推进组织领导体系、制度政策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创新突破,为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提供有力保障。

(一)创新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协调推进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领导力和组织力。

(二)创新制度政策体系。完善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的制度机制。健全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按规定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完善多元投入机制。

(三)创新工作推进体系。构建保护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进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建立主管部门、专家学者、责任主体、传承人、社会力量协同机制。建立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推广机制,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