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16/2023-272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教〔2023〕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93号)、《中共杭州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美好教育”共同富裕促进山区4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杭社建〔2022〕2号)、《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教〔2020〕38号)、《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教〔2021〕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要求拨付2023年第三批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的函》有关内容,现下达2023年第三批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2824.2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相应增加各区、县(市)2023年“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预算指标186.46万元和“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预算指标1105.52万元,1532.22万元由市教育局列报市本级2023年度“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资金分配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基本建设、维修和设备经费财政补助项目205万元;
二、区、县(市)管民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补助经费1105.52万元;
三、区管民办高中补助经费-15.54万元;
四、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3万元;
五、市管民办非营利性学校补助经费1532.22万元(民办教育财政补助项目)。
相关区、县(市)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第三批市级教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表(转移支付部分)
2.2023年民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补助经费分配表
3.2023年区管民办高中生均定额补助经费分配表
4.2023年市管民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补助经费分配表
5.2023年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基本建设、维修和设备专项补助经费分配表
6.2023年杭州市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清算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