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98/2023-2725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0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399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3-08-01 18:27      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陈春芬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业标准地建设的建议》(399号)已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出台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农业标准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指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杭州市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杭委农办发〔2022〕6号),明确到2025年,农业标准地在涉农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涉农重大产业项目原则上以农业标准地项目方式推进。

具体举措上,一是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鼓励和支持进行整村、整组、整畈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对流转土地进行农业标准地建设,明确以村集体、强村公司、国有平台等主体为主导,并鼓励区(县、市)对农业标准地配置一定比例的设施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三是积极推进项目招引,对建成的农业标准地按照设定的产出效益等对外进行招商引资。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全面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联系机制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强化对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

政策保障上,一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由村集体或县乡两级国有平台对土地经营权进行预留转,签订意向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整村、整乡镇流转工作予以一定的以奖代补。二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探索将土地流转风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将土地流转风险纳入农信担保范围。三是将标准地建设项目列入市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清单,市财政按不高于区、县(市)财政投入的35%(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按不高于50%)予以奖补。四是加大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项目与农业标准地建设一体谋划、同步实施。优先将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冷链物流(产地仓)等产业类项目落在农业标准地上。

二、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

1.印发项目实施方案。2月13日印发《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科技装备为支撑、以农业保险为保障,集中连片流转承包地或“两非”整治后土地,高标准建设农业标准地,开展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

2.召开项目启动现场会。3月10日在建德市大同镇召开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启动现场会,推动各地和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3.开展示范园项目申报、评审。印发《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突出高效生态重点,严格项目申报程序,认真编织项目方案,组织项目材料。4月组织召开第一批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方案评审会,对首批14个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第二批项目于近期开展评审工作。

三、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

2022年,组织推荐萧山区和建德市顺利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萧山区成立了标准地改革工作专班,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萧政办发〔2023〕35号),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项目约5000亩。建德市自去年列入全省“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双试点”县市以来,已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地”4.6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重点突出粮食和蔬菜两大主导产业,抓好粮食、蔬菜稳产保供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和效益,实现农业生产力布局优化。一是加强指导、督促,持续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实施。目前桐庐横村镇、富阳新桐乡、建德航头镇、萧山党湾镇等4个项目已实质性推进。二是精心指导萧山区、建德市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顺利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为农业标准地改革提供经验。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