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98/2023-2725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0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507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3-08-01 18:25      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柴伟国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对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开展调研梳理工作。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近年来,我市按照“生态、高效、精致、规模”的思路,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领等举措,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共富、激活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78家,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4家、省级73家、市级464家、县级346家;家庭农场名录库系统在册数5296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13家、市级419家、县级195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入社近10万户,联接基地面积超105万亩(占全市承包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年经营性收入超35亿元,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达58万亩,年经营总收入超30亿元。主要做法:

一、鼓励多主体创办。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主体,发挥自身优势,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市由农民牵头的农民专业合作2656家(其中由村干部牵头的296家),由企业牵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2家。

二、引导多形式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产业规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跨区域发展。全市种植业及相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679家(粮食产业454家、蔬菜产业422家)、林业615家、畜牧业264家、渔业109家、农机植保等服务业185家,产加销一体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70家。

三、开展多层级创建。按照“管理民主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要求,开展全国和省、市、县四级示范创建活动,被认定为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市财政分别给予奖补15万元和8万元。富阳、桐庐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建德、淳安列入省级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试点。富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体系建设和桐庐通过政府买单全县域全免费统防统治工作在全省试点工作调度会上得到充分肯定。

四、加强多维度规范。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准入、退出机制,规范组织机构设置,执行行业财务核算制度,开展农产品品牌认证,着力培育发展高标准、高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超24亿元,每年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近8亿元。

五、提供多方位服务。开展社企合作,与邮政杭州分公司签订惠农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市邮政发放“三农”小额贷款156亿元,建成乡镇物流共配中心建设10个,覆盖行政村400余个,寄递农产品800余万件,帮助经营主体销售农产品9000余万元。市县两级每年举办经营主体培训班,市级先后累计培训家庭农场、合作社带头人550人次,提高了从业人员经营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重点实施“五项行动”:

一、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出台新一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认定办法。根据东西部地域和经济发展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按照A、B两档分级评定,市财政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二、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推动“空壳社”清理。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鼓励各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会计核算等服务。总结富阳、桐庐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和淳安全省家庭农场整县提升试点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水平。

三、实施人才培育行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到202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达到100人以上。落实经营主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管理水平。支持科技人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乡贤能人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聘任职业经理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为农业生产注入新动力。

四、实施惠农服务行动。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和邮政杭州市分公司《惠农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一批农产品品牌馆、乡镇快递共配中心、村级快递自提点建设,加快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出一批农业金融产品、保险产品。鼓励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入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发挥农业生产技术、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服务功能。结合农业“标准地”改革,扶持土地整村流转,鼓励村集体通过“村建民用”设施农用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地+“双强”项目建设,拓展经营主体发展空间。

五、实施联农共富行动。树立经营乡村理念,借鉴兄弟单位做法,创新组织方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联农覆盖面;创新经营方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发展直销直供、农产品电商等流通新业态,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跨界配置和现代产业元素,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向综合性、跨行业、多领域发展,建立广泛联结机制,拓展农民创新、就业增收渠道。

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