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23-2725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01 |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8-01 11:16 来源: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杭财社〔2022〕54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残联:
根据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高标准实施杭州市“光明工程”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22〕45号)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年度康复服务需求、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现提前下达2023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862.52万元(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各区、县(市)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报2023年度“2081104残疾人康复”预算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请各区、县(市)按照“光明工程”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成效。
附件:2023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5日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