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39/2023-2727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27
发布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余杭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27 11:02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浏览次数: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余杭2号《关于提升新蓝领群体租房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蓝领群体租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指导。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解决新蓝领群体租房问题有关情况

2017年底,杭州在全国率先提出为外来务工人员建设专门的租赁住房——蓝领公寓,明确2018-2020年全市筹建蓝领公寓4万套的目标,并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租金适度控制”原则,先后出台《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蓝领公寓筹集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审批程序、租赁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主要通过将拆未拆建筑改建、闲置土地临时新建、存量房源合理利用等方式筹集房源。蓝领公寓租住对象原则上为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且房屋租金价格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居住水平市场租金的七折。同时结合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实际需求,设置食堂、公共厨房、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设施,提升蓝领公寓居住品质。截至目前,全市共筹建开工蓝领公寓项目98个、房源4.05万套(间)。其中,70个蓝领公寓项目、2.65万套(间)房源交付并启动租赁受理工作,累计5万户外来务工人员已通过用人单位申请、租赁合同签订等程序入住蓝领公寓,新蓝领群体租房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为进一步缓解新蓝领群体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2021年10月我市出台《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引导多主体投资,利用存(增)量土地新建、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现有存量住房转化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加强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补助支持,将蓝领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且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符合条件的新蓝领群体均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筹集项目345个、房源18.3万套(间),其中157个项目、6.5万套(间)房源已投入运营,4.5万新市民、青年人已经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关于出台新蓝领住房支持政策与细则

我市在《实施方案》基础上,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X”政策体系,相继出台《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指导意见(试行)》《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非居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的通知》《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的通知》5个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了“筹集、认定、管理、支持”为一体的规范化管理体系,细化租金评估备案、租赁监管、享受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政策。同时优化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措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企业等“非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无需缴纳风险防控金,降低了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经营成本。

三、关于增加蓝领公寓房源供给,降低新蓝领申请门槛

一是坚持多渠道筹集保租房,积极推进蓝领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推进闲置安置房集中收储转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村级留用地建设、产业园区职工宿舍纳管等筹集方式,并通过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用地自建职工宿舍、TOD项目配建等方式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和房屋,持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不设置收入线条件,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蓝领公寓筹建运营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可结合辖区内产业结构分布实际,在优先满足注册在本辖区内服务性行业企业的基础上,逐步将准入范围放宽至其他区域、其他行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个人,让更多新蓝领群体通过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阶段性、过渡性租房问题。

四、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蓝领住房租赁项目

我市加大新蓝领住房租赁项目在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坚持多主体筹集,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与运营。一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支持各区政府协调、统筹村级留用地指标,统一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的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利用自有闲置配套用地建设发展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四是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集中式公寓类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竞自持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同时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积极对接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6家银行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截至2022年底,杭州已有36个住房租赁项目享受建设银行信贷支持。

五、关于政府与企业共建新蓝领住房租赁创新型平台

一是搭建杭州市智慧住房租赁平台,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签订、租赁备案、主动评价等全过程服务,实现租赁交易全程网办,并为租赁的新蓝领群体提供公积金在线提取、租赁登记备案、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等“一站式”租赁服务;二是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推动蓝领公寓上线“亲清在线”平台“我要租房”板块,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为企业提供“零材料申报、零人工审核、当日可入住”的蓝领公寓线上申领和签约服务,实现申请企业“在线申请、网上签约、当天入住”的租赁新模式。

六、关于加强新蓝领群体租房权益保障

我市对外公布51家落实资金监管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有需求的新蓝领群体可通过市住保房管局官网、浙里办“e房通”小程序等渠道查看,选择规范运营租赁企业,有效防范租赁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建立并完善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压实街道、社区在租赁企业开业、违规经营、异常预警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300个基层矛盾调解中心的力量,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蓝领群体租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建议。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