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1日通过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2/11/2/art_1229063429_4099341.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6条,采纳(含部分采纳)10条,不采纳6条。 文件名称 | 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起草部门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1.积极推进氢能示范应用”中“全市每年更换或新增公交车优先支持采购一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建议明确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购置数量或比例。 | 不采纳 | 经研究,该处描述性语句已在最新《实施意见》中删去。新的描述可参看“1.加快绿色能源替代应用”部分。 | 2 | “1.积极推进氢能示范应用”中“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冷藏车、公交车给予补助,其中,物流车、冷藏车每年补助1万元/辆,公交车每年补助2万元/辆”,建议明确补贴对象为运营单位。 | 不采纳 | 经与财政等部门会商,该政策条款已在最新《实施意见》中删去。 | 3 | 关于推进方向:对大型绿色能源生产系统或储能系统,讲究规模效应,注重技术的提升。对中等规模绿色能源生产系统或储能系统,讲究因地制宜,注重应用创新,体现杭州市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特色。对于小规模绿色能源生产系统或储能系统,讲究应用场景的产品化,注重技术融合,体现杭州市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活力。 | 不采纳 | 《实施意见》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方向需从细分产业链区分,不能简单从终端产品或系统的规模大小作区分。 | 4 | 对文件开头部分的建议: 由于绿色能源这一概念没有国家、省级文件支持,是杭州市提出的创新概念,建议引用五大产业生态圈的上位文件,或者在本文件开头明确绿色能源产业的范围。 | 不采纳 | 《实施意见》在“(一)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业”中对绿色能源产业范围已有界定,包括储能、氢能、光伏、风电、其它新兴能源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 | 5 | 对发展目标的建议: 文件为实施意见,重在实施,当前目标较为宏观,仍需分解,到区一级目标或者到风电这一细分行业的建设目标等,便于指导各区或者各主要企业参照落实。 | 不采纳 | 《实施意见》并非产业发展具体规划文件,不对区、县(市)产业目标作分解。相应细化目标会在“链长制”工作手册中明确。 | 6 | 对任务举措的建议: 举措中提到大量技术名词,建议提到的所有技术可以同步点明现有可依托的链主企业或者重大项目,总结给出企业和项目清单,便于各级政府集中资源支持,比如抽水蓄能装备对应的链主企业是谁?有利于该装备产业发展的项目是什么? | 不采纳 | 《实施意见》总结给出企业和项目清单,便于各级政府集中资源支持,将违反公平性竞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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