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07/2023-2723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24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李筱曼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前谋划之江地区远期尾水排放出路的建议》收悉。我局认为《建议》材料充分体现了区域发展的前瞻性,研究深刻、分析到位,经我局及市城投集团、市林水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并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设实施之江地区污水系统工程
(一)之江净水厂现状建设情况
之江净水厂一期工程已建成并启动试运行,其中土建按16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设备按8万吨/日规模配置,尾水通过南侧人工生态湿地处理后排入铜鉴湖,以中水回用方式消纳。净水厂西侧预留14万吨/日规模远期建设用地,计划于2030年-2060年分期扩建到位。泵站建设方面,珊瑚沙、凌家桥(中村)、转塘泵站已建成;科技园、双浦泵站已进场施工,计划2024年建成;之江一号、之江二号泵站目前处于前期审批阶段;其余泵站尚未启动建设。除转塘、双浦部分区域,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已逐步完善,转九线、珊九线、二厂线、凌厂线、珊二线等净水厂进厂管线均已完工。
(二)之江净水厂远景规划
根据《杭州市之江新城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之江地区污水系统按远景20-25万立方米/日污水量布局。规划净水厂远景规模30万吨/日,计划分三期建设。规划布局转塘、珊瑚沙、科技园、双浦、袁浦一号、袁浦二号、周浦、之江一号、之江二号、中村、灵山一号、灵山二号、尾水输送等13座污水提升泵站。
(三)之江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维护开展情况
1.建设开展情况。一是重点推动小江路污水管建设,确保绕城高速以南、杭新景高速以东待开发区块污水干管近期可接入之江净水厂;二是加快推动四号浦随路污水管道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三是依据双浦单元控规编制进展情况,结合地块开发、道路建设统筹安排主次污水干管建设,进一步完善该区域的污水处理系统。
2.维护开展情况。一是督促运维单位优化污水系统施工期间的污水设施运行调度,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做好新建污水系统质量检测、验收交接和质量回访工作,同建设单位加强对接,做好服务,确保污水系统交接顺畅,不留建管真空;三是做好行业指导工作,督促管养单位落实专业力量,及时做好污水系统养护,确保污水系统安全有序运行。
二、关于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的相关情况
(一)保护区现状及批复情况
现行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实行多年,保护区上游为钱塘江富阳与萧山交界处,下游到三堡船闸。长度共29.2公里,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涵盖水域和对应防洪堤及周边区域。
杭州钱塘江沿线共有6处饮用水源取水口(不含富阳),其中钱塘江北岸现有水源取水口3处,分别为南星桥、白塔岭、珊瑚沙取水口,现状日取水规模145万m3/d。钱塘江南岸现有水源取水口3处,分别为孔家埠、闻家堰、三江口取水口,现状日取水规模155万m3/d;钱塘江现状合计取水量为300万m3/d。为有效解决杭州取水口过于分散不利于日常管理、受潮汐影响造成咸水入侵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科学、精准管控,提升水源安全保障,我市在充分研究后,决定将钱塘江杭州取水口进行整合并上移至萧山区石门沙取水口上游250m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要求,取水口调整后,相应的水源保护区需重新划分。2021年,市政府委托我局组织相关技术部门牵头编制了《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并于2022年8月获省政府批复。因为取水口上移尚未完成,省政府批复属于带条件审批,即优化调整方案待钱塘江杭州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程投入运行且原取水口(南星桥、白塔岭、珊瑚沙、孔家埠、闻家堰、三江口等6处)办理取水许可注销手续后正式生效。
(二)优化调整过渡方案编制背景
为高水平发展“诗路文化·三江两岸”世界经济文化旅游带,我市启动实施“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开发。2022年12月1日下午,根据省委副书记黄建发批示要求,省委办公厅牵头召开“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协调会,针对“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开发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研究,形成会议纪要。
关于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步调整的问题,会议强调加快新建钱塘江杭州取水口、石门沙取水口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并尽快通过验收;统筹考虑旅游码头的一揽子建设计划,优化新建码头选址,避免与调整后的水源保护区冲突。要求我市牵头提出实际可行的过渡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及实施期限,同步注销江北白塔岭、珊瑚沙、南星桥3个取水口;2023年3月底前,将过渡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要大力支持、加强技术指导,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调整。
(三)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过渡方案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要求和市委指示批示精神,就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总体目标、经费预算、推进落实情况等内容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进行讨论研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
为使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更加科学,上下游水环境功能区更加协调,环境管理更加有效,统筹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空间需要,我局委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面具备权威资质的生态环境部规划研究院承担编制工作,部规划院通过系统梳理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摸清了水文水资源特征,查清了污染源,构建出水文水质模型并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陆域范围;提出过渡方案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并于3月12日提交了《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过渡方案》文本、图集和矢量数据。
3月13日,我局组织召开《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过渡方案》市级专家会,邀请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昌盛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梁涛研究员,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俞洁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省水利学会蔡临明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迟春娟高级工程师以及杭州市市建委、市林水局、市规资局、市三江两岸办、市交通运输局、西湖区政府、上城区政府、西湖景区管委会等单位的相关领导。与会代表及专家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方案总体可行,同意通过专家评审,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
我局就《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可操作性多次组织相关技术力量进行讨论完善,在经过格式审查、法律审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于3月31日报请省政府批复。4月初,省政府批转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水利厅办理,我局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争取相关支持,5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省级专家论证会,经充分论证后同意通过专家评审,后续我局将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做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尽快报送,预计6月30日前可批复生效。
三、有关之江地区远期尾水排放的路径谋划
(一)尾水排放应满足水质目标不降低的要求
之江地区属钱塘江流域,区域内水量主要通过上泗沿山河和四五排灌站入钱塘江,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富阳长岭头-三堡船闸段为饮用水源区,目标水质为Ⅱ类。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后,保护区的总面积缩小,但水功能区的属性不变,相应的目标水质也不变,因此尾水排放的排放路径和排放量应根据该水功能的目标水质要求来确定。
(二)尾水排放的研究方向
我局将以《杭州市供排水专项(一体化)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远期尾水排放问题涉及水环境容量、新的水源保护区划范围以及尾水排放路由等因素影响,应结合受纳水体的水量和流量,科学合理确定纳污能力,根据环境承载容量,合理规划尾水排放总量和路径,有效解决之江地区的发展瓶颈。
感谢您对之江地区建设发展以及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