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3-2722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12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七、二十八)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 2023- 07- 12  09: 05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七、二十八)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问题编号二十七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2018年以来,浙江省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强自然岸线修复,海洋无序开发势头得到遏制。但此次督察发现,全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相关工作仍未得到足够重视。针对杭州湾水质污染问题,强调长江入海污染量大等客观因素,对自身问题反思不够。

(一)问题编号二十八

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未见好转。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比56.7%,比2018年上升13.9个百分点,主要指标无机氮均值含量浓度上升9.1%,其中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和三门湾四个重要海湾水质均为劣四类。

二、整改目标

(一)问题编号二十七

全市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二)问题编号二十八

对标省考核目标要求,保持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三、整改措施

(一)问题编号二十七

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强化海陆统筹,制定市内3条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氮磷浓度控制计划,加大氮磷减排力度,确保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

2.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高水平推进排污口整治提升,确保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开展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通过“查、测、溯、治”,做到科学监测、分类治理。到2022年年底,实现排海污染源总氮、总磷排放零增长,基本形成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监管体系。

(二)问题编号二十八

1.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科学监测、分类治理。健全入海排污口非法设置、违法排污的问题发现机制,加强自动监控与执法监管联动。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中推广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液还田等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切实降低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沟渠等设施,加强农业排水治理。

3.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编号二十七

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帮扶指导机制,2022年,3条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水质均达到目标要求,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其中:钱塘江七堡国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总氮、总磷分别为1.830 mg/L、0.063 mg/L;顺坝排涝闸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总氮、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为2.11 mg/L(较2020年削减比例为24.37%,高于3.34%)、0.118 mg/L;下沙闸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总氮、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为2.07 mg/L、0.158 mg/L,均达到省、市控制目标要求。

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杭州市强化陆海统筹,制定《杭州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杭环发〔2021〕31号),依据省、市控制计划,积极落实“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及河湖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氮磷减排,有效控制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排放量。

2022年,萧山区共完成1个工业园区、3个镇街、3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钱塘区共完成4个镇街、7个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上城区共完成5个镇街、20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深化“肥药两制”改革,不断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力度,有序推进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22年,萧山区完成取土测土523个;推广应用有机肥4.31万吨,应用面积9.01万亩;完成2264米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覆盖农田面积964亩。钱塘区完成取土测土188个;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生物肥等1.4万吨,应用面积1.6万亩;完成900米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覆盖农田面积707亩。

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完成钱江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临平净水厂提升改造,执行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更严格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结合“美丽河湖”建设,有序推进河道清淤和生态修复。2022年,上城区建设完成省级“美丽河湖”1条,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4.25公里;萧山区建设完成省级“美丽河湖”1条,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3.4公里;钱塘区建设完成省级“美丽河湖”1条,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4.8公里。

2.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通过人工、无人船、卫星遥感多方位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确定杭州市入海排污口共有7个,入海河流(溪闸)15条,7个入海排污口均按要求规范设置,15条入海河流(溪闸)均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2年水质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7个入海排污口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并依托日常巡查、省监管平台以及“浙里蓝海”协同管控平台,落实长效监管。持续开展城市河道河面保洁、河岸绿地养护、河岸(慢行系统)维护、驳坎维护、生态设施维护、垃圾分类及外运等长效工作。

(二)问题编号二十八

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帮扶指导机制,2022年浙江省北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50.1%(考核要求为31.6%),同比2021年上升10.9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1.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通过人工、无人船、卫星遥感多方位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确定杭州市入海排污口共有7个,入海河流(溪闸)15条,7个入海排污口均按要求规范设置,15条入海河流(溪闸)均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2年水质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7个入海排污口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并依托日常巡查、省监管平台以及“浙里蓝海”协同管控平台,落实长效监管。持续开展城市河道河面保洁、河岸绿地养护、河岸(慢行系统)维护、驳坎维护、生态设施维护、垃圾分类及外运等长效工作。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杭州市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深化“肥药两制”改革,不断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应用力度、有序推进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22年,萧山区完成取土测土523个;推广应用有机肥4.31万吨,应用面积9.01万亩;建立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2个,示范面积1655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达83760.52吨,秸秆利用量达81964.23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14%;完成2264米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覆盖农田面积964亩。钱塘区完成取土测土188个;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生物肥等1.4万吨,应用面积1.6万亩;建立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1个,示范面积1000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达94500.22吨,秸秆利用量达93421.05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86%;完成900米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覆盖农田面积707亩。

3.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杭州市强化陆海统筹,积极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有效控制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排放量。完成钱江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和临平净水厂清洁化排放技术改造。2022年,上城区新建污水管网2.89公里;萧山区新建污水管网6公里;钱塘区新建污水管网4.5公里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89581976。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