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34/2023-2755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市人大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行公益为老遗嘱服务的建议》(拱墅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强老年人订立遗嘱重要性宣传的建议。我局认为:对老年人的普法宣传一直以来都列入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司法局每年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法治惠民服务月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开展针对性的普法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遗嘱和继承专题解读、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市民政局积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中不定期组织政策宣讲、法律讲座等活动,传播实用型老年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在直属养老机构中,针对老年人特别关注的遗嘱问题,特邀律师、专家团为老年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专题宣讲,帮助机构内老年人更好地了解继承知识,避免遗产纠纷的发生。
二、针对您提出的为老年人订立遗嘱提供更多优惠和公益服务的建议。我局认为: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一直都是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区(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均设立免费法律咨询窗口;通过公证进社区、律师进社区等活动,公证员、社区顾问律师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遗嘱范本等服务;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在各法律服务窗口,老年人可优先办理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针对老年人的遗嘱公证需要,杭州市公证行业推出了为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首次遗嘱公证服务,2022年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456件,2023年一季度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82件。
三、针对您提出的打通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我局认为:杭州市积极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12348浙江法网、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在这些平台均可以实现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另外,公证服务已全部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公证联络点,为老年人家公证服务提供支撑。2022年12月,杭州市积极开展“社区公证员”试点,国立公证处与拱墅区天水街道社区对接,尝试“一个社区一个公证员”,依托线上+线下的模式开展网格化公证服务,切实把公证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四、针对您提出的规范遗嘱订立机构设立和相关市场管理的建议。我局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章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除了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外,其他形式遗嘱并无法律规定各自订立机构。对于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需严格遵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发现公证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均可以向市司法局举报反映。同时,市司法局每年两次组织专家对各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案件尤其是遗嘱公证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杭州市公证协会每年组织公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公证业务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办证水平和能力,确保公证遗嘱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