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3-2717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02 | |
发布单位: | 市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贵委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通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融资机制,助力推进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400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投集团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杭州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现状
自2016年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来,一直积极高效地推动全市管廊建设、管理、运维等一系列工作。试点期末,7条国家试点管廊项目均基本建成并投运,总长约33.47公里,总投资约59.8亿元,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试点考核,获得国家专项奖励资金1.2亿元。
截至2023年4月底,杭州全市共有36条干线或支线管廊在建或投运,总长约119.93公里,总投资约212.16亿元,工程平均造价约每公里1.77亿元。其中19条管廊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总长约79.87公里。同步,各项管廊政策、保障措施均相继出台实施,城市管廊建管体系初步完成建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规划政策保驾护航
2023年2月,杭州市政府批复了修编的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确定了构建“两廊、五片、多节点”的干、支线综合管廊系统,至规划期末(2035年),杭州市将实现干、支线综合管廊达约260公里。同时,杭州积极推动管廊相应政策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为管廊建设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二)工程项目稳步推进
全力以赴,克服一切困难推进管廊建设,特别是在老城区,克服了拆迁、跨越污水干管、穿越高速等对施工的影响,强势推进管廊建设。注重联网成片,努力将干、支线管廊与已有的3000余公里共同沟、电缆沟等缆线管廊相互融合,形成管廊网络,提升管廊效用。建设时序上,统筹近期各重大工程项目一并建设,结合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力隧道、输水干管等市政主要廊道建设或新区成片地块开发等,同步建设管廊。
(三)经济社会效益渐显
随着杭州管廊建设的有序推进,管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已逐渐显现。杭州城东地区管廊试点项目的建成有效释放了地面土地2600余亩,盘活了土地资源,极大提升土地利用价值。管廊建设同时提高了城市防灾抗灾能力,“马路拉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高压电力架空线进一步消除,路面井盖进一步减少,城市风景更加靓丽,市民出行愈加舒适,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形成了一套“管廊建设盘活土地资源,土地增值反哺管廊建设”的“杭州管廊建设模式”。
二、杭州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投资过大项目落地难
杭州单个管廊项目的投资额较大,基本均达数亿元。同时,为了减少对交通、环境的影响,正如提案所述,杭州管廊建设基本都与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项目同步实施,更导致了项目总投资额“虚高”,使管廊建设内容易在最终决策中被“舍弃”,造成管廊项目落地实施困难。
(二)项目收益较低投资回收难
综合管廊项目普遍收费困难、收益较低。其主要原因,一是管廊的使用用户主要为管线单位,用户较为单一且没有替代,管廊用户之间无法通过相互竞争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二是管廊用户最终产品定价多数为政府定价,管线入廊投入并不能提升其最终产品的价格,却明显提高其产品的成本,用户很难有意愿缴纳管廊入廊费用,导致如提案所述,“在入廊收费、入廊时点等较难达成共识”。
(三)项目融资较难运营压力大
杭州管廊建设有多种融资模式:财政直接投资模式、企业投资政府补贴模式、PPP项目模式、发行专项债模式,目前还在探索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模式等。而所有模式主要问题在于收益率过低,以致无法立项审核通过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已采用PPP模式建设的管廊项目,很多收益均未达预期,需要政府予以缺口性补助,正如提案所述,“增加了财政负担”。
三、杭州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的下步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动我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高质量发展。
(一)合理定型管廊因地制宜建设
要解决管廊建设的根本问题,关键在于控制管廊项目体量,减少管廊投资。当管廊规模缩小到合理程度,管廊即可实现盈利。为此,杭州总结经验,拟稿了《关于推进多类型地下管廊作为市政地下管线主要敷设方式的实施意见》,被省建设厅采纳并印发,旨在通过合理确定管廊类型,减少管廊建设投资,确保管廊建设匹配当地的实际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使得管廊可持续发展建设。此外,我们已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将工程中管廊与其它建设内容对应的工程投资分类计算,在后续计算入廊费时,入廊费仅对应管廊的建设投资成本,做到了提案中“合理计算各项建设内容对应的投资金额”的要求。
(二)合理定价管廊量出为入收费
对于管廊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我们在坚持国家管廊有偿使用的相关要求下,采用量出为入的收费方式,协调好各方利益诉求,合理收取有偿使用费用,一方面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9〕53号),根据每条管廊的建设、运维投资计算每条管廊的入廊费、运维费,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投资及运维成本的回收,保障管廊建设主体及运维主体的权益;另一方面按最近印发的《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首期入廊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杭管线办〔2023〕3号),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收取首期入廊费,首期入廊费以管线在管廊外直埋成本为基准,不过多增加企业的负担,保障各管线单位的权益。
(三)合理定位管廊责利对等出资
管廊具体的出资、融资模式应与其定位相匹配。我们定位管廊于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必要的财政补贴,将管廊视作类似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完全靠市场来获得建设、运营的收支平衡,应有财政予以相应的建设补助;我们定位管廊于区域开发的启动项目,争取其他收益的返还,如前述盘活了高压线下的土地资源,应有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提案中“将管廊沿线土地开发等有可靠收益项目与综合管廊合并立项建设,提升管廊收益来源”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应进一步研究相应的配套政策;我们定位管廊于共建共享项目,由各管线单位共同出资参与,正如提案中建议“积极推动入廊单位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该模式已在苏州等地有成功实现的案例,但在运维等工作上仍遇到了一些困难,正在研究解决,杭州也在积极研究该模式在杭州落地的可能性。
感谢你们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建委地空处 李海沙
联系电话:85254168 传真:8525411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