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建立区级部门领导联系乡镇(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制度
时间:2023-06-19 17:01 来源:富阳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富阳区很多基层党政负责人交流至机关部门,这些乡镇(街道)的“老领导”有着丰富的基层防汛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和社会经验,同时对乡镇(街道)防汛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富阳区充分发挥“老领导”的作用,建立区级部门领导联系乡镇(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制度,助力防汛工作开展。特别是在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及以上响应后,“老领导”必须赴乡镇(街道)指导开展防汛工作。
一是开展日常指导。富阳区要求联系领导在汛期主动联系了解乡镇(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防汛防台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与闭环整改,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防汛防台预案修编、演练,应急队伍建设与物资储备,人员转移避险方案等工作。
二是掌握防御动态。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及以上响应后,联系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联系乡镇(街道)的风险管控、队伍备勤、物资储备、人员转移、应急值守等防汛工作动态,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发展和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三是指导抢险重建。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及以上响应后,联系领导赴联系乡镇(街道)协助区领导做好属地风险防范、责任落实、人员转移、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突发险情灾情时,指导乡镇(街道)统筹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程紧急抢险加固和人员转移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洪涝灾害后,指导乡镇(街道)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搞好灾后重建和水毁工程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