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44/2023-276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临安9号)收悉,感谢您对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高度一致。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杭州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先后被国家确定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备选样本城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进入第一方阵;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城市榜单中,连续四年位居榜首,并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杭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吸引了资金流、企业流、人才流。2022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6.96万亿元和6.23万亿元,分别增长14%和10.7%,市场主体总量167.8万,达到十年前的3倍,41家企业进入“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连续二十年居全国城市第一,上市公司总数达283家,稳居全国第四,人才净流入率和海外人才净流入率、互联网人才净流入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12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连续16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一)坚持高位部署。2018年,杭州市召开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暨争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动员大会,全面开启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19年4月,成立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亲自挂帅,多次召开全市高规格大会,市政府先后50余次专题推进。围绕世行营商环境和国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分别组建专班,由相关副市长领衔,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区县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将营商环境纳入综合考评,在全市上下压实责任、强化共识,形成齐抓共促的有力格局,确保营商环境建设持续高效推进。切实推动转变观念,组织部门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二百余场,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营商环境的根本标准和评价标尺,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倒逼自身改革。
(二)持续改革攻坚。我们始终把重心放在改革上,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国内最优实践,逐一查找短板和差距,明确改革重点。2018—2021年,先后4轮推进实施425项改革,内容涵盖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各类举措,通过清单化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推进,确保改革见效。2021年9月,被国务院确定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后,制定《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围绕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等10大重点领域,推进实施了153项改革509条举措。目前,改革全部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一批创新成果受到市场广泛欢迎,比如探索食品自动制售设备准入准营,为瑞幸咖啡、快鳄科技等新消费业态企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推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健全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行涉企年报“多报合一”,减少填报重复数据项60余项,40余万企业享受便利等。一批引领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进展,比如全国率先出台《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在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之江实验室为中心,开展100公里周边道路的高精度电子导航地图测绘,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全国首个设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出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团体标准等。一批“杭州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杭州等6城市共同探索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等50项改革举措,由国办发文向全国推广;“首席数据官”等特色做法,7次在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刊登;杭州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试点经验,在全国营商环境现场会上推广。2022年,创新试点改革获浙江省改革突破金奖。
(三)完善政策体系。以优化制度供给为核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打实地释放惠企利民红利。比如,市场环境方面,出台“‘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杭十条”“服务业40条”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发布杭州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创新直营连锁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评审承诺制”,畅通市场准入等。政务服务方面,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等方案,出台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分阶段施工许可办理举措,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印发杭州市本级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等;监管执法方面,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发布《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责,提高执法效能等。法治保障方面,出台《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杭州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维护政策举措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出台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发布杭州市诚信机关准则,推行“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等。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深入贯彻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主动对标最强最好最优,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改革攻坚,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细,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打造有机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1.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持续开展法规政策文件清理,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规定,明确予以废止、暂停实施或修改,确保协调一致、有效衔接。做好增量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坚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条例实施效果进行全面检验。
2.构建以《条例》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实施细则、亲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构建风清气正、和谐高效的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依托“亲清在线”建设“政策超市”,为企业提供“一站通查、一站通办、一站通享”的综合政策服务。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深入推进《关于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贯彻实施,集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中担当作为。全域推广行政行为码,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健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及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三张清单”,完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纵深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主动对标国际前沿,开展首创性、引领性、突破性的探索创新,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
(二)健全条块结合的《条例》落实机制
1.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前期5轮改革基础上,聚焦“全面接轨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国内最优扩大试点成效”“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三个维度,制定实施新一轮的优化营商环境百项攻坚。一是全市压紧压实改革责任,强化清单管理,做好月调度、季盘点、年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领导挂帅、部门牵头、区县试点”的破难体系,提出“构建预付式消费综合监管机制”“便利企业市内跨区迁移”等改革难度大、涉及部门多、企业需求迫切的10项重大攻坚任务,提请市领导领衔推进,加快取得更大突破。充分调动区县(市)和产业平台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先行先试,努力以点上突破之功收全局推进之效。
2.形成齐抓共促的强大合力。一是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区县协同联动”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二是通过人大监督、督查巡察、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机制,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比如,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巡察监督,将事关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关键领域、重要部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及时纠正偏差,推动问题整改。三是依托原12345平台目录、浙里访目录,细化分类,打造含营商环境目录在内的杭州市12345“民呼我为”平台受理分类标准,畅通营商环境问题反馈投诉渠道。四是组建营商环境“顾问团”、体验官,实际参与和体验营商环境建设,了解掌握企业群众对杭州市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及时回应企业群众改革诉求和建议,构建全社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营造学、知、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1.开展《条例》集中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推动《条例》纳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充分发挥“1+13+N”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的阵地堡垒作用,通过实体大厅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窗口工作人员政策咨询“一口答”等方式,大力宣传《条例》及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积极组织《条例》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提高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引导广大市场主体知法、懂法、用法。
2.加强《条例》赋能培训。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交流,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规定要点,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区、县(市)的联合业务指导,打通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再次感谢您对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营商环境处 潘琳
联系电话:8525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