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3-2718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2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城2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12 15:38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举措和设施的建议》(上城29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城管局、市发改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充电桩管理机制

市建委牵头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快慢结合、适度超前”原则,按照“自(共)用为主、公用为辅,分类保障、合理布局”总体思路,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总体看,经过多年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总体规模、公共充电桩密度、服务覆盖率等方面均位居全省首位、全国主要城市前列,较好满足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发展也存在建设运营商小企业较多、小站点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由于竞争激烈行业平均利润率低、站点效益冷热不均,出现故障桩、摆设桩情况。同时,还存在燃油车占位、不文明使用、计量不够准确、过度价格竞争、安全监管等运营阶段问题,涉及城管、建设、消防、市场监督等众多部门,但由于运营阶段主管部门未正式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晰,监管工作未能形成有效合力。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一是条块结合,闭环监管。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如由城管部门指导公共停车场(库)运营单位加强充电车位的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对充电设施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充电设施行业的市场秩序监管等。二是数字赋能,加强监管。依托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打造集建设管理和运营监督的市级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信息系统闭环管理。完善建立数字化“故障桩”清查机制、“僵尸企业”、“僵尸桩”退出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资金激励,加强引导。建立涵盖建设质量、运维水平、设施完好率、故障及时处置情况的长效监督评价体系,和优质企业、示范站点评选机制,并将建设运营情况与奖补资金挂钩,激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体现“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政策激励作用,带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

根据市发改委会办意见,《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实施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范围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含机场)停车场,公立医院、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体育场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配套停车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其余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自主定价。近年来,市发改委已着手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下一步将认真研究论证相关意见建议,优化我市停车收费政策,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管中心新能源汽车基建管理处  赵峰

联系电话:87173389      传真:8525411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