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3-271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市〔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3-0002
​杭州市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天秤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3-05-04 11:57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浏览次数:

  2023年2月6日-3月9日,我委在杭州建设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杭州市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天秤码”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网址为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3/2/7/art_1229441690_58916324.html,共收到企业反馈意见39条。

序号

具体意见

采纳

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建议交通运输部甲级和乙级造价人员、水运造价师等将持有上述证书的造价人员纳入一并管理。

已采纳


2

业绩范围要充分考虑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业绩。

未采纳

杭州市外业绩真伪认定较为困难,暂不采纳。

3

建议提高委托单位人员评价得分。

已采纳


4

承包单位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截止时间,且评价单位应实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已采纳


5

建议业绩上传项目与各地交易平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政务网、职称评定等平台联动,减低增效。

部分

采纳

已与杭州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系统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对接。

6

对恶意评价的主体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对企业信用和评价人扣分或降级、限制投标等措施。

部分

采纳

已明确对从业人员评价为不满意或不合格的,必须说明理由。

7

建议人员变更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相关人员变更网站相关联。

部分

采纳

已和IRS系统相关联。

8

建议建立上级申诉机制, 规范申诉流程。

已采纳


9

建议从业人员缩减学历学位、职称阶梯分差。

已采纳


10

非住建类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不以年度为单位,建议改为完成上一周期造价师继续教育得 3 分,没有完成得 0 分。

未采纳

已取消继续教育的评分。

11

定额课题建议改为“参加市级及以上造价管理部门组织 的定额编制、工程造价课题研究、行政调解”。

已采纳


12

行业活动建议改为“参与市级及以上造价管理部门组织的造价政策文件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等活动的”。

已采纳


13

工作业绩建议调整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编制人员项目得分比值。

部分采纳

造价人员业绩分配比例由企业根据个人业务实际承担情况自主分配。

14

建议聘用单位评价得分、委托单位评价得分、承包单位评价得分按 10 分、25 分、5 分调整。

部分

采纳

适当提高委托单位评价得分。

15

建议不满意扣分与满意一致,即满意、 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结果按 5 分、2 分、-5 分计算。

部分

采纳

优化调整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档的得分分值。

16

建议在各奖项后增加“及同等级别荣誉的”。

部分

采纳

对个人奖励加分进行综合和精简

17

不良行为建议“1、存在以下违规市场行为,并被主管部门出具责令整改决定书的”后的扣分应删除。

部分

采纳

已对不良行为的内容和分值进行优化调整。

18

建议从业人员缩减学历学位、职称阶梯分差。

已采纳


19

建议增加招标师、招采人员水平能力证明等。

未采纳

协会颁发的水平能力证明不予考虑。

20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业务考试,以满足新晋人员的上岗需求。

已采纳


21

建议提高招标代理人员业绩得分中每个项目的得分,同时增加 1 亿以上国有投资项目施工、2000 万元以上国有投资项目货物、服务业绩的累计分。

已采纳


22

建议将“国家招标代 理诚信创优 5A或中国招标投标信用评价AAA级”、“省招标代理诚信创优 5A或招标代理诚信自律建设 5A优秀单位”、“其他企业”对应造价咨询企业评价等级。

未采纳

协会认定的企业等级标准不予考虑。

23

工作业绩分分值太低,建议提高。

已采纳


24

建议取消评标专家资格作为加分项。

未采纳

评标专家资格也是反映从业人员从业能力的表现之一,继续保留。

25

建议聘用单位优秀、良好等级人数按分配比例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已采纳


26

造价、代理:建议将正副高级职称加分合为一项。

已采纳


27

造价、代理:建议适当降低工作年限得分。

已采纳


28

造价、代理:建议将定额、课题的有效期延长至36个月。

已采纳


29

造价、代理:建议将党、团、社区、志愿者活动纳入在内。

未采纳

与从业人员信用、能力关系不大,暂不考虑。

30

造价:工作业绩建议区分专业并以年度总造价计分。

部分

采纳

个人业绩分配比例由企业根据个人业务实际承担情况自主分配。

31

造价:造价审核岗位的业绩应给予加分。

部分

采纳

造价审核岗位个人业绩分配比例由企业根据个人业务实际承担情况自主分配。

32

造价:主体评价分建议按项目规模赋予权重。

未采纳

实施较为困难,暂不考虑。

33

造价、代理:良好信息加分建议增加委托单位颁发的奖励。

未采纳

非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不予考虑。

34

造价、代理:加分项建议允许在总分范围内累计。

已采纳


35

造价:不良信息扣分中存在未按我市计价文件计价的,建议明确业绩范围为杭州市范围项目。

已采纳


36

代理:建议将一级执业资格改为全国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中级,将二级执业资格改为全国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初级。

未采纳

协会颁发的水平能力证明不予考虑。

37

代理:代理考试未开展,建议予以修改,并明确是否接受其他地市同类型考试证书。

未采纳

准备开展杭州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38

建议提高招标代理业绩得分。

已采纳


39

建议明确延期开标、重新招标的责任是由代理造成的。

已采纳